
猶沉冤。積久未報的冤仇。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渭水》:“女子前訴曰:‘妾夫為 涪 令之官,過宿此亭,為亭長所殺。’ 少林 曰:‘當為理寝寃,勿復害良善也。’”
“寝冤”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以下解釋:
“寝冤”由“寝”(本義為“平息”“擱置”)和“冤”(冤屈)組成,指積壓未昭雪的冤屈,即長期未得到解決的冤案或冤情。例如《水經注》中記載的案例,女子丈夫被害後,旁人承諾“當為理寝寃”,即表示要處理這樁未平反的冤案。
該詞最早見于北魏郦道元《水經注·渭水》,描述了一樁因亭長殺人引發的冤案。其使用場景多與曆史文獻或法律語境相關,強調對長期未解決冤屈的關注。
部分現代解釋(如)提到“寝冤”表示“冤屈被平反”,但根據權威古籍文獻,該詞更傾向于描述冤屈未解決的狀态,而非已昭雪的結果。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水經注》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寝冤(qǐn yuān)是一個成語,意思是痛苦的冤屈在睡眠時得不到安甯。它形容冤屈者無法平靜地入睡,心中充滿了冤屈和憤怒,不能得到解脫。
寝(chén)的部首是宀(mián),有10個筆畫。
冤(yuān)的部首是冖(mì),有9個筆畫。
寝冤最早出現在《山海經·海外西經》中,描述了一位被冤枉的巫師,在他寝室裡無法入睡,因為他的冤屈始終不能被平息。後來,這個成語就用來形容被冤屈的人無法平靜地入睡。
寝冤的繁體寫法是寢冤。
古時候,寝冤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比如,寝可以寫作寑,冤可以寫作姢。
他被冤枉入獄,每天晚上都寝冤難眠。
委冤(wěi yuān)
雪冤(xuě yuān)
冤屈(yuān qū)
委屈(wěi qū)
冤枉(yuān wǎng)
不公(bù gōng)
平正(píng zhèng)
公正(gōng zhèng)
正義(zhèng y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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