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因亲属而徇私的嫌疑。《宋史·谢泌传》:“转金部员外郎,充盐铁副使。顷之, 魏羽 为使,即 泌 之外舅,以亲嫌,改度支副使。” 宋 苏轼 《次韵王定国谢韩子华过饮》:“亲嫌妨鶚荐,相对发微泚。” 宋 洪迈 《容斋四笔·告命失故事》:“尔顷冒宪典,迁之 寻阳 ,復以亲嫌,於法当避。”
“亲嫌”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亲”(亲属)和“嫌”(嫌隙、嫌疑)组合而成,其核心含义指因亲属关系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或避嫌行为,常见于古代官制与法律语境。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亲嫌”特指官员任职时需回避与亲属同处一职或管辖同一区域,以防止徇私舞弊。例如《宋史·选举志》载:“凡命官,皆避亲嫌”,明确要求官员不得在亲属担任要职的部门任职。
从词源学角度,“亲嫌”可追溯至唐代科举制度中的“别头试”规定,即考官亲属需另设考场考试,避免考官因亲情影响评判公正性。此制度在《唐律疏议》中进一步强化为“同职有亲嫌者,皆须回避”,成为古代司法回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汉语中,“亲嫌”延伸至泛指因亲密关系可能导致的立场偏颇或利益输送,例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其释义为“因亲属、亲近关系而需避忌的情形”。在法学领域,该词仍用于描述法官、公务员等职业的任职回避原则。
“亲嫌”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以通过以下分析综合理解:
总结来看,“亲嫌”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和法律色彩的词汇,核心强调亲属关系导致的徇私风险,常见于古代文献,现代也可在特定语境中灵活使用。
阿从宝历辩晳表酂不测之忧草菅人命惩羹赤衷刀头剑首钓丝竹端公戏翻尔复文瓜时过敏红衣炮还駡胡混剪夺骄逞焦脣乾肺交神楶棁惊痫君相聊尔尔骊峰礼馈伶透米糵摹字农径凭衿破题儿琴工衾影独对穷郊欺心圈识搉论去太去甚莎塔八盛齿生荣亡哀盛筵易散石花守操说东道西倏然隋和素丝羔羊唐帽特定替代停分团圞乌骊马污慢啸会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