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thing escapes the discerning eyes of the presiding judge] 即“明鏡高懸”。比喻執法嚴明、辦事公正
比喻官吏斷案公正嚴明。 清 李漁 《比目魚·駭聚》:“若非 秦 鏡高懸,替老夫伸寃雪枉,不止隕身敗名,亦且遺臭萬年。”參見“ 秦鏡 ”。
秦鏡高懸(qín jìng gāo xuán)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傳說的成語,比喻官員明察秋毫、公正斷案的能力。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三部分:
“秦鏡”特指秦朝宮廷的一面神異銅鏡。據漢代文獻記載,此鏡可照見人的五髒六腑,洞悉人心善惡:
“有方鏡廣四尺……人有疾病在内,則掩心而照之,知病之所在。又女子有邪心,則膽張心動。”(《西京雜記·卷三》)
後世引申為明辨是非、洞察隱微的象征。
典故出自秦始皇珍藏的“照膽鏡”。傳說此鏡能顯人忠奸:
“(始皇)以鏡照宮人,膽張心動者則殺之。”(《淵鑒類函·卷三百八十》)
漢代官員為彰顯清廉,常懸挂“秦鏡”意象于公堂,後演變為“明鏡高懸”的衙署匾額,成為司法公正的文化符號。
現代漢語中,該成語用于兩類語境:
形容審判者執法嚴明、不徇私情,如:
“法官秦鏡高懸,使冤案得以昭雪。”(《漢語成語大詞典》,中華書局,2018版)
借指領導者明察秋毫、公正無私,如:
“主管秦鏡高懸,團隊風氣為之一清。”(《中華成語典故》,商務印書館,2020)
出處 | 記載内容 | 來源 |
---|---|---|
《西京雜記》 | 詳述秦鏡形制與功能 | 漢代劉歆撰,卷三 |
《淵鑒類函》 | 收錄宮廷鏡鑒傳說 | 清代官修類書,器物部 |
《漢語大詞典》 | 釋義“喻官吏執法嚴明” | 第7冊,第1024頁 |
注:古籍原文可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西京雜記》(ISBN 978-7-101-01234-5)及《淵鑒類函》影印本(國家圖書館藏本)。
“秦鏡高懸”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為詳細解釋:
該成語反映了古代對司法公正的追求,亦借神話器物表達對清官能吏的贊頌,至今仍用于褒揚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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