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欽案。《儒林外史》第四五回:“你這件事雖非欽件,将來少不得打到欽件裡去。”
欽件是漢語中的曆史法律術語,特指由皇帝親自下令審理或交辦的重要案件。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層:
字源構成
“欽”指皇帝親自裁定(如“欽定”“欽差”),體現皇權直接幹預;“件”指案件或公文條目。組合後專指經皇帝批示、需優先處理的重大案件。
司法屬性
此類案件通常涉及官員渎職、謀逆、貪污等重罪,審理程式區别于普通案件,需由刑部、大理寺等中央機構直接核查,或派遣欽差大臣督辦,如《明史·刑法志》載:“凡欽件,三法司會鞫,具獄上請。”
明代起,“欽件”成為司法體系中的特殊分類,其特點包括:
清代《刑案彙覽》收錄多起欽件案例,例如乾隆年間某巡撫貪腐案,批注:“此系欽件,着速嚴審具奏”,凸顯其優先性與強制性。現代研究中,學者瞿同祖亦指出:“欽件代表皇權對司法的直接控制,是官僚體系運作的特殊形态。”(《清代地方政府》)
現代引申:當代語境中,“欽件”一詞已罕用,但在曆史文獻與司法制度研究中仍具價值,用以分析傳統中國的“皇權-官僚”互動模式。
參考資料
“欽件”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明清時期的司法或官方文書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欽件(拼音:qīn jiàn)指由皇帝親自批示或交辦的案件,即“欽案”。其中:
司法場景
多用于形容涉及皇權直接幹預的案件。例如《儒林外史》第四五回提到:“你這件事雖非欽件,将來少不得打到欽件裡去。”,說明案件雖未直接由皇帝批示,但可能升級為欽案。
詞性特征
“欽件”屬于名詞,常用于官方文書或曆史文獻,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
此詞屬于古漢語術語,現代多出現在曆史研究或古典文學分析中,日常交流中可替換為“禦批案件”等通俗表達。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儒林外史》相關章節或明清司法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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