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钦案。《儒林外史》第四五回:“你这件事虽非钦件,将来少不得打到钦件里去。”
钦件是汉语中的历史法律术语,特指由皇帝亲自下令审理或交办的重要案件。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两层:
字源构成
“钦”指皇帝亲自裁定(如“钦定”“钦差”),体现皇权直接干预;“件”指案件或公文条目。组合后专指经皇帝批示、需优先处理的重大案件。
司法属性
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官员渎职、谋逆、贪污等重罪,审理程序区别于普通案件,需由刑部、大理寺等中央机构直接核查,或派遣钦差大臣督办,如《明史·刑法志》载:“凡钦件,三法司会鞫,具狱上请。”
明代起,“钦件”成为司法体系中的特殊分类,其特点包括:
清代《刑案汇览》收录多起钦件案例,例如乾隆年间某巡抚贪腐案,批注:“此系钦件,着速严审具奏”,凸显其优先性与强制性。现代研究中,学者瞿同祖亦指出:“钦件代表皇权对司法的直接控制,是官僚体系运作的特殊形态。”(《清代地方政府》)
现代引申:当代语境中,“钦件”一词已罕用,但在历史文献与司法制度研究中仍具价值,用以分析传统中国的“皇权-官僚”互动模式。
参考资料
“钦件”是一个古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明清时期的司法或官方文书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钦件(拼音:qīn jiàn)指由皇帝亲自批示或交办的案件,即“钦案”。其中:
司法场景
多用于形容涉及皇权直接干预的案件。例如《儒林外史》第四五回提到:“你这件事虽非钦件,将来少不得打到钦件里去。”,说明案件虽未直接由皇帝批示,但可能升级为钦案。
词性特征
“钦件”属于名词,常用于官方文书或历史文献,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
此词属于古汉语术语,现代多出现在历史研究或古典文学分析中,日常交流中可替换为“御批案件”等通俗表达。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儒林外史》相关章节或明清司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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