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清懸 ”。1.指樂音清亮的懸挂打擊樂器。如:鐘、磬等。 南朝 宋 謝莊 《月賦》:“收妙舞,弛清縣。” 唐 呂溫 《樂出虛賦》:“今則素扆垂休,清懸繼響。”
(2).明亮地懸挂着。《舊唐書·音樂志四》:“圖書霧出,日月清懸。”
“清縣”一詞并非現代漢語中的常用詞彙或固定地名,其含義需要結合古漢語語境和曆史文化背景來理解。根據漢語詞典學原則及曆史文獻記載,其解釋如下:
一、字源本義解析
二、“清縣”的曆史語義 “清縣”為周代行政區劃的舊稱,特指一種行政層級:
三、文獻佐證與權威來源
四、現代使用建議 今“清縣”一詞已不作為獨立詞彙使用,僅見于曆史文獻研究。若指代地名,需結合具體語境(如古地名考據)。現代漢語中,“縣”仍為行政區劃單位(如“縣級市”),而“清”多用于形容水質、品格或朝代名(如“清朝”)。
結論
“清縣”是周代基層行政單位的古稱,承載着清明治理、層級隸屬的雙重内涵,其語義根植于《周禮》記載的行政制度,反映了古代政治文化中對吏治清廉的追求。現代語境下需注意其曆史專屬性,避免與現代詞彙混淆。
“清縣”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和具體用法來理解:
指懸挂的打擊樂器
指樂音清亮的懸挂類打擊樂器,如鐘、磬等。該釋義源自南朝謝莊《月賦》中“弛清縣”的記載,表示停止演奏懸挂的樂器。
引申為“清懸”
部分文獻中将“清縣”寫作“清懸”,強調樂器懸挂的狀态及音色特點,如唐代呂溫《樂出虛賦》提及“清懸繼響”。
指物體明亮地懸挂,常見于古籍中。例如《舊唐書·音樂志》中“日月清懸”,形容日月如懸挂般明亮。
古縣名:
需注意,“清縣”作為古地名現已不存,現代中國行政區劃中無此名稱。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地理志》或地方志等權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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