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軍隊編制單位。大将軍營五部,校尉一人;部有曲,曲有軍候一人。《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睨部曲之進退,覽将帥之變态。”《新唐書·李光弼傳》:“甲夜,士持炬徐引,部曲重堅,賊不敢逼。”
(2).借指軍隊。《後漢書·董卓傳》:“尋而 何進 及弟 苗 先所領部曲皆歸於 卓 , 卓 又使 呂布 殺執金吾 丁原 而并其衆, 卓 兵士大盛。” 南朝 宋 鮑照 《代東武吟》:“将軍既下世,部曲亦罕存。” 清 黃遵憲 《聶将軍歌》:“将軍麾軍方寸亂,将軍部曲已雲散。”
(3).古代豪門大族的私人軍隊,帶有人身依附性質。《三國志·魏志·鄧艾傳》:“ 孫權 已沒,大臣未附, 吳 名宗大族,皆有部曲。”《南史·張瓌傳》:“ 瓌 宅中常有父時舊部曲數百。”《續資治通鑒·宋徽宗政和四年》:“遂命諸将傳梃而誓曰:‘汝等同心盡力,有功者,奴婢部曲為良,庶人官之。’”
(4).部屬;部下。 晉 袁宏 《後漢紀·靈帝紀》:“今将軍既有元舅之尊,二府并領勁兵,部曲将吏皆英俊之士,樂盡死力,事在掌握,天贊之時也。” 宋 張元幹 《葉少蘊生朝》詩:“小試擒縱孰敢攖?部曲愛戴如父兄。”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武昌起義清方檔案》:“當年宿将,久經戰陣者尚不乏人,若擇其威望素著者,使其統帶舊部,協同進剿,準其部曲諸将以原官酌補新兵制之缺,新舊相閒,不能為變,而易於圖功。”
“部曲”是古代中國曆史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内涵隨時代演變而擴展,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最初為軍事術語,指漢代軍隊的基層編制。大将軍營下設“部”,每部由校尉統領;“部”下分“曲”,每曲由軍候管轄()。例如《史記》提及“睨部曲之進退”,即指觀察軍隊編制的調度。
魏晉時期演變為豪門大族的私人武裝,成員多為宗族、賓客或依附農民,戰時為兵,平時務農,對家主存在人身依附關系()。例如《三國志》記載東吳大族“皆有部曲”,這類私兵兼具軍事與生産職能。
隋唐時期,部曲成為介于奴婢與平民(良人)之間的賤民階層。他們屬于“私家所有”,可被主人轉讓但不可隨意殺害,法律地位高于奴婢(如允許娶平民女子),但仍無完全人身自由()。
廣義上可代指某人的部下或統轄的軍隊,如《後漢書》中“董卓部曲”即指其麾下軍隊()。
從漢代軍事編制→魏晉私兵→隋唐賤民,部曲的職能從純軍事向社會經濟領域擴展,反映了古代中國社會結構的變化。需注意:唐代以後,“部曲”作為獨立階層逐漸消失,但其依附關系的影響延續至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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