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能忍受;不能勝任。《後漢書·皇後紀下·獻帝伏皇後壽》:“ 操 後以事入見殿中,帝不任其憤,因曰:‘君若能相輔,則厚,不爾,幸垂恩相捨。’” 唐 韓愈 《複志賦》:“既識路又疾驅兮,孰知餘力之不任。”
(2).猶不勝,表示程度極深。 南朝 梁 沉約 《謝賜甘露啟》:“慈旨曲洽,頒此祥賚,不任欣荷,謹以啟事謝以聞。” 唐 韓愈 《答魏博田仆射書》:“即日 愈 蒙免,蒙恩改職事,不任感懼。”
“不任”在漢語詞典中屬于古語詞,現代漢語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1. 表示不能勝任或無力承擔 該義項源于古代文獻,指主體因能力不足或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履行職責。例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記載:“重耳敢不任”,此處“不任”即表達無法承擔重任的謙遜态度。宋代王安石《答司馬谏議書》中“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的“不事事”亦可佐證此類用法。
2. 指情感或身體無法承受 此用法多見于表達極端的心理或生理狀态。《後漢書·皇後紀》載“後既肅宗之姨,躬履聖善,不任發動”,描述身體難以支撐病痛的狀态。唐代韓愈《祭十二郎文》“吾力能改葬,終葬汝于先人之兆,然後惟其所願”中的“力能”反襯出“不任”的承受極限含義。
該詞屬于典型的文言遺留詞彙,現代漢語中僅在特定書面語境或仿古表達中出現,如法律文書“不任其咎”等專業表述。其詞性特征為動詞性短語,常與“其責”“其咎”“其勞”等賓語搭配,構成四字格結構。
“不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不能忍受;不能勝任
表示程度極深(猶“不勝”)
建議結合具體文本語境理解其含義,避免與現代詞彙混淆。如需更深入分析,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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