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語。指因緣和合而産生與因緣離散而消滅。 宋 範成大 《請佛閣晚望雪中數十峰如爛銀晃耀暑光中》詩:“壘塊蒼然是九州,大千起滅更悠悠。” 清 黃遵憲 《遊潘園感賦》詩:“彈指須臾千載後,幾人起滅好樓臺。” 錢仲聯 箋注:“《楞嚴經》:‘起滅無從。’”
(2).時隱時現;時有時無。 唐 皇甫曾 《奉陪韋中丞使君遊鶴林寺》詩:“寒磬虛空裡,孤雲起滅間。” 宋 道潛 《次黃子理韻》:“寒爐燃豆萁,光焰時起滅。” 明 沉謙 《二郎神》詞:“關山參差,宮闕起滅,長空煙霧。”
(3).謂玩弄手段,捏造是非。《元典章·吏部六·書吏》:“縣吏暗分鄉都,州吏分縣,府吏分州,起滅詞訟,久占衙門,敗壞官事,殘害良民。” 明 高攀龍 《三時記》:“止有兇人名 陳所藴 者,工于刀筆,以起滅為事。”《初刻拍案驚奇》卷八:“有一等做舉人秀才的,呼朋引類,把持官府,起滅詞訟,每有将良善人家,拆得煙飛星散的。”
"起滅"是一個具有哲學意味的漢語複合詞,由動詞"起"(興起、發生)和"滅"(消失、消亡)構成,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指事物的産生與消亡、出現與消失的循環過程。該詞濃縮了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本規律,強調世間萬物都處于動态生滅之中。
來源參考:《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0年)第9卷第1093頁
在佛教語境中特指"生滅",即《中論》所述"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的核心教義。描述一切現象依因緣條件而暫時顯現(起),又隨因緣消散而歸于空寂(滅)的真理。
來源參考:《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上海書店出版社,1991年)"生滅"條目
用于具象事物時,形容忽隱忽現、時有時無的狀态。如:
來源參考:《古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第1587頁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仍保留哲學表述功能,常見于闡釋事物發展規律、分析現象本質的語境。例如:
"觀察量子漲落中的粒子起滅現象"(物理學)
"社交媒體熱點話題的快速起滅"(傳播學)
語料來源:北京大學現代漢語語料庫(CLC)
“起滅”是一個多義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有所差異,主要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指事物的興起與消亡,強調變化過程。
這一含義常用于描述自然現象、曆史變遷或人事更疊的規律性,如“朝代起滅”“星辰起滅”。
佛教中指因緣和合而生、因緣離散而滅,體現“無常”思想。
例如宋代範成大詩句“大千起滅更悠悠”,清代黃遵憲“彈指須臾千載後,幾人起滅好樓臺”均借用此意,表達世事虛幻無常。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例證或佛教經典出處,可參考、3、6的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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