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負藐視。《明史·楊漣傳》:“即兩宮聖母如在,夫死亦當從子,選侍何人,敢欺藐如此!”京劇《将相和》第八場:“這個…… 蔺相如 !竟敢欺藐孤王,武士,将璧奪回!”
“欺藐”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qī miǎo,意為欺負藐視,指通過言語或行為對他人表現出輕視與壓迫。以下是詳細解釋:
曆史文獻:
《明史·楊漣傳》提到:“即兩宮聖母如在,夫死亦當從子,選侍何人,敢欺藐如此!”
此句批判了封建禮教下對女性地位的踐踏。
戲劇台詞:
京劇《将相和》第八場中,秦王怒斥蔺相如:“竟敢欺藐孤王,武士,将璧奪回!”
展現了權力關系中因藐視引發的沖突。
如需更多例句或語境分析,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權威古籍,進一步探究其曆史演變。
《欺藐》是一個漢字詞語,多用于貶義,表示欺壓、欺負、侮辱、輕視他人。這個詞常用于描述對弱者、無辜者或社會弱勢群體的不公正待遇。
《欺藐》的部首是艹(草字頭)和木(樹木),部首的位置在字的左側。它的總筆畫數是16畫,分别是艹部6畫和木部10畫。
《欺藐》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其中“欺”表示欺騙、欺詐,“藐”表示輕視、蔑視。兩個字合在一起,意為欺負或輕視他人。
《欺藐》的繁體字為「欺藐」,形狀和簡體字相似,隻是筆畫稍有不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欺藐》的寫法與現代寫法相似,隻是一些筆畫和部首的形狀有所變化。
1. 他經常欺藐弱小的學生,令人十分氣憤。
2. 當權者欺藐窮人的行為應受到制止。
1. 欺騙:指利用謊言、詭計等手段欺負别人。
2. 發藐:指輕視、看不起别人。
3. 欺淩:指以暴力或威脅來欺負他人。
近義詞:欺壓、欺侮、欺負、蔑視、輕蔑。
反義詞:尊重、呵護、保護、寬容、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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