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起複。古代官吏有喪,服未滿而起用。《元典章·吏部·新吏》:“舊例居喪奪情起服之官,或是朝廷顧問儒臣,或是必用耆舊。”
(2).指服滿而起用。《古今小說·吳保安棄家贖友》:“ 仲翔 起服到京,補 嵐州 長史,又加朝散大夫。”《官場現形記》第二九回:“席面上同座的,有兩個京官:一個是主考,請假期滿;一個是都老爺,丁艱起服。”《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6*四回:“瞞着你,是伯娘的主意,説你起服那一年,伯娘和你説過好幾遍,要回去娶媳婦兒,你總是推三阻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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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服”是古代官場中的特定用語,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服喪未滿被起用
指官員在守喪期間(通常為父母去世需服喪三年),因朝廷需要被提前召回任職,稱為“奪情起服”。例如《元典章·吏部·新吏》提到:“居喪奪情起服之官,或是朝廷顧問儒臣。”
服喪期滿後複職
官員守喪期滿後,正式除去孝服并恢複官職。如《古今小說·吳保安棄家贖友》記載:“仲翔起服到京,補嵐州長史。”
《起服》是漢字詞語中的一個詞。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衤”和“末”。其中,“衤”是指衣服的衣領部分,表示與“衣物”相關;“末”是指末尾或末端,表示衣物的後部。因此,“起服”這個詞的意思是衣服的領口拿起來後穿戴上身。
拆分“起服”這個詞的部首可以分别是“衤”和“末”。其中,“衤”的部首是“工”,它的筆畫數是5;而“末”的部首是“木”,它的筆畫數是4。所以,“起服”的總筆畫數是9。
“起服”這個詞的出處是出自《西遊記》第八十二回。在這個章節中,唐僧取“金盂子”時,牛魔王見到了他起居的儀式并用了“起服”這個詞。從那時起,“起服”逐漸被人們用來表示穿上衣服的動作。
“起服”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起服」,字形沒有太大變化。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而“起服”在古代的寫法是「起服」。字形整體保持一緻,沒有太大變化。
1. 在寒冷的冬天,我每天早上起床後第一件事就是起服暖和的衣服。
2. 當見到我最喜歡的明星時,我的心情立刻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讓我更加興奮不已。
起而行、起居、起初、起源、起航等。
穿上、穿戴、着裝等。
脫下、脫離、脫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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