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求辭職回家奉養父母。 清 袁枚 《隨園詩話》卷九:“ 梁文莊 公之兄 啟心 ,字 守存 ,入翰林後,即乞歸養。”參見“ 乞養 ”。
乞歸養是古代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合成詞,主要包含兩層核心意義:
一、基本釋義 "乞"表示請求、懇求,"歸養"指向回歸故裡奉養父母。《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官員因父母年老,請求辭官回家奉養"的行為。該詞常見于明清時期的奏疏文書,如明代官員張居正《陳六事疏》中"臣父年邁,乞歸養以盡人子之道"的表述。
二、曆史語境 該詞彙集中反映了儒家"孝親"倫理與官僚制度的關聯性。根據《中國禮制史》記載,自漢代"舉孝廉"制度确立後,歸養雙親成為官員合法卸任的法定事由,至明清時期形成完整的"丁憂"制度體系。典型案例如《清史稿》記載的監察禦史郭琇,曾三度上疏"乞歸養"照料病母。
三、文化内涵
(主要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中國禮制史》中華書局;《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乞歸養”是古代漢語中的固定表達,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基本詞義 指官員請求辭去官職,回家奉養父母。該詞體現了傳統孝道文化中“盡孝優先于仕途”的觀念。拼音為qǐ guī yǎng,其中“乞”表請求,“歸”指返回,“養”即贍養。
字義拆解
典型用例 清代袁枚《隨園詩話》記載:“梁文莊公之兄啟心,入翰林後即乞歸養”,反映古代官員在功名與孝道間的選擇。這種請求多發生在父母年邁或需要照料時。
曆史背景 明清時期形成制度化流程,官員需向朝廷提交《乞歸養疏》,陳述具體理由。朝廷會根據《大明律》《大清律例》中的“侍親假”條款審批。
相關詞語
該詞彙現已罕用于現代漢語,但在研究古代職官制度、倫理觀念時仍具重要參考價值。如需深入探究,可查閱《曆代職官表》《清史稿·選舉志》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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