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姬妾。 宋 周必大 《太守趙山甫示和篇次韻為謝》:“ 阿嬌 金屋聚芳菲,當禦連環聚妾妃。”
妾妃是中國古代婚姻制度與宮廷等級中的複合稱謂,需從詞義分解與曆史演變兩方面闡釋:
一、詞源解析 "妾"在《漢語大詞典》中定義為"男子在正妻之外所娶的女子",其甲骨文字形為"從辛從女",原指受刑女奴,後演變為側室代稱。"妃"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匹也",本指配偶,後特指帝王妾室中地位較高者,《禮記·曲禮》記載"天子之妃曰後",可見其初始含義與後位相關。
二級制度 據《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記載,周代已形成"後—夫人—嫔—世婦—女禦"的等級體系,秦漢确立"皇後—夫人—美人—良人—八子"等十四級制度,唐代發展為"四妃九嫔"結構,其中貴妃、淑妃、德妃、賢妃位列正一品,屬高級妾妃群體。
三、社會功能 《中國曆史大辭典》指出妾妃制度具有雙重屬性:宗法制層面承擔"廣繼嗣"的生育職責;政治層面則作為聯姻工具,如漢朝"和親"政策中的公主多獲妃嫔封號。明代《大明會典》規定,親王可納妾十人,郡王四人,體現禮法規範。
四、文化隱喻 《中華文化大辭典》收錄"妾妃"在文學中的象征意義,如《長恨歌》"後宮佳麗三千人"喻指君權,李清照"妾乘油壁車"則借妾妃意象表達女性意識。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轉為曆史概念,主要用于學術研究與文學創作領域。
關于“妾妃”的詳細解釋如下:
1. 基本含義
“妾妃”是古代漢語中的合成詞,指地位低于正妻的姬妾或側室,通常用于宮廷或貴族家庭中。該詞由“妾”(指小妾、侍妾)與“妃”(原指配偶,後多指帝王嫔妃)組合而成,強調其身份等級差異。
2. 詞語結構與用法
3. 文化背景
古代實行一夫多妻制,“妾妃”反映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從屬地位。其身份低于正妻,通常無繼承權,子女亦屬庶出。
參考資料:上述解釋綜合了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來源的釋義,并引用了宋代詩詞作為例證。如需進一步查閱,可查看相關網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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