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荒廢不用之地。《漢書·匈奴傳上》:“ 東胡 使使謂 冒頓 曰:‘ 匈奴 所與我界甌脫外棄地, 匈奴 不能至也,吾欲有之。’” 唐 柳宗元 《钴鉧潭西小丘記》:“丘之小不能一畝,可以籠而有之。問其主,曰:‘ 唐氏 之棄地,貨而不售。’”
(2).丢棄田地。《宋史·劉摯傳》:“ 紹聖 初, 來之邵 、 周秩 論 摯 變法、棄地罪,奪職知 黃州 。”
“棄地”是一個多義詞語,其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基本含義
指主動放棄疆土或領地,常見于古代戰争策略中。例如,為保全核心區域或避免更大損失,選擇暫時舍棄部分領土。
延伸義:也可比喻放棄自身權益或利益,如談判中妥協部分條件以達成整體目标。
曆史背景與使用場景
典型例子如《漢書·匈奴傳》中匈奴與東胡關于“瓯脫外棄地”的記載,以及唐代柳宗元《钴鉧潭西小丘記》提到的“唐氏之棄地”。現代多用于曆史分析、戰略讨論或比喻性表達。
荒廢的土地
指未被利用或廢棄的田地、區域,如《宋史·劉摯傳》中提到的土地荒廢現象。
丢棄田地的行為
強調主動放棄耕種或管理農田,例如因戰亂、災荒導緻農民被迫棄地遷徙。
棄地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放棄土地、廢棄土地的意思。
根據《漢字源流字典》的拆分,棄字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弓部,右邊是亓部,合起來表示棄絕、放棄的意思。弓部是一個常見的部首,表示與弓相關的事物;亓部是一個較為罕見的部首,表示腳掌的形狀。
棄地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農業社會中的土地廢棄問題。在古代,土地的開墾和耕作都需要人們的努力和投入,但有時因為各種原因,如自然災害、戰争等,土地無法繼續耕種,就會被稱為棄地,成為無人占有和利用的廢棄土地。
在繁體字中,棄地的寫法和簡體字一樣,都是棄地。
根據《說文解字》等古代字書記載,棄地在古時候的寫法略有不同,弓部上方有兩個點,表示将土地抛棄、遺棄。這種寫法在現代已經不再使用,現代常用的寫法還是簡化字的棄地。
一種可能的例句是:“由于環境惡化,該地區的大量土地被棄置廢棄,成為棄地。”
與棄地相關的詞語包括:
與棄地相反的詞語是利用地、耕地等,表示繼續利用和開發土地。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