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社會丈夫遺棄妻子的七種條款。這是封建宗法制度對婦女殘酷迫害的借口。《孔子家語·本命解》:“婦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順父母者,無子者,淫僻者,嫉妬者,惡疾者,多口舌者,竊盜者。”《儀禮·喪服》“出妻之子為母” 唐 賈公彥 疏:“七出者:無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盜竊,五也;妒忌,六也;惡疾,七也。”《古今小說·蔣興哥重會珍珠衫》:“豈期過門之後,本婦多有過失,正合七出之條。” 歐陽予倩 《孔雀東南飛》第六場:“這也是你丈夫無用:你又沒有犯什麼七出之條,為什麼他就聽信他母親的話,将你休了回來?”
“七出”是中國古代封建禮法中規定的丈夫休妻的七種理由,又稱“七去”或“七棄”。這一制度最早見于漢代《大戴禮記·本命》,并在後世法典中沿用,體現了男權社會對女性的壓迫與限制。以下是具體解析:
根據《大戴禮記》和《儀禮》記載,七出包括以下條款:
七出制度源于周代禮制,漢代正式入律,唐代發展完善。它賦予男性單方面解除婚姻的權利,但也包含一定限制:
七出制度本質是封建倫理對女性的壓迫工具,例如“無子”條款将生育責任完全歸咎于女性,“惡疾”更剝奪患病女性的婚姻保障。但它也在客觀上規範了休妻行為,避免隨意抛棄妻子。
以上内容綜合自《大戴禮記》、唐代《儀禮》注疏及曆史研究。如需完整文獻可查閱相關網頁來源。
《七出》是一個成語,意思是一個人出現了七次,在古代也用來形容一個人流連忘返,離不開某個地方。
《七出》的拆分部首是一和出,筆畫是七畫。
《七出》最早出現在古代文字記載中的是在《楚辭·蔔居》一詩中,作者是屈原。
《七出》的繁體寫法是「七出」。
在古時候,「七出」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因為漢字的書寫演變了很多年。然而,由于我無法給出具體的古代漢字寫法,建議你查閱相關的古代文字資料以獲取準确的寫法。
他總是遲遲不肯離開,真是個愛《七出》的人。
組詞:
- 七竅生煙:形容極度恐懼或憤怒。
- 出奇制勝:利用出乎意料的方法來取得勝利。
- 出口成章:形容能夠流利自如地說話或寫作。
近義詞:反複出沒,久留不去。
反義詞:一去不回,永不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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