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朝 時南北分裂,戰亂頻仍,諸朝遇有州郡淪陷敵手,則往往暫借别地重置,仍用其舊名,稱為“僑置”。《晉書·地理志上》:“ 元帝 渡江,亦僑置 司州 於 徐 ,非本所也。”《宋書·州郡志一》:“自夷狄亂華, 司 、 冀 、 涼 、 青 、 并 、 兗 、 豫 、 幽 、 平 諸州一時淪沒,遺民南渡,并僑置牧司,非舊土也。” 清 畢沅 《<晉書地理志新補正>序》:“夫 晉 世版輿,上承 三國 之瓜分,下值 南朝 之僑置。”
僑置是中國古代政權為安置流亡人口而設立的特殊行政建制,指在遷徙目的地沿用移民原籍地名設置郡縣或機構的做法。該制度盛行于魏晉南北朝時期,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與文化内涵。
二字組合指“為流寓之民設立臨時行政轄區”,其核心在于通過地名移植維系移民群體認同。
空間重構
東晉為安置南渡士族,在長江流域設立“徐州”“青州”等北方州郡名,形成“北名南地”的獨特景觀。如《宋書·州郡志》載:“晉成帝鹹和元年,置南徐州于京口”(來源:《宋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戶籍雙軌制
僑置郡縣實行“白籍”與“黃籍”分立:
此制度直至南朝梁武帝推行“土斷政策”才逐步廢除(來源:《隋書·食貨志》)。
地名層累現象
僑置導緻地名大規模複制,如現代南京周邊仍存“琅琊路”“太原路”等源自僑州郡名的痕迹(來源:譚其骧《中國曆史地圖集》)。
族群認同維系
北魏崔浩《國書》稱:“僑立郡縣,使本壤宗族有所歸依”,印證其凝聚移民的文化功能(來源:《魏書·崔浩傳》)。
典籍佐證
《晉書·地理志》載:“永嘉之亂……幽、冀、青、并、兖五州及徐州之淮北流人相帥過江淮,帝并僑立郡縣以司牧之。”此段文獻明确記載了僑置制度産生的曆史背景(來源:《晉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現代學者胡阿祥在《六朝疆域與政區研究》中界定:“僑置的本質是政權對失陷領土的象征性保留,兼具人口管理輿地懷鄉的雙重功能”,此定義被曆史地理學界廣泛采納(來源:胡阿祥《六朝疆域與政區研究》增訂版)。
“僑置”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一種特殊行政制度,主要出現在南北分裂、戰亂頻繁的曆史背景下。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僑置指六朝政權将淪陷于敵手的州郡名稱,在控制區域内借用其他土地重新設置,并沿用原地的行政名稱。例如東晉南遷後,在京口(今鎮江)設置“南徐州”,即為原北方徐州的僑置州。
曆史背景與實施方式
目的與影響
現代語境辨析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僑置”解釋為“離開家鄉定居他國”,這可能是對“僑居”的混淆。曆史上“僑置”專指地名遷移制度,而非人口遷徙行為。
如需更完整的曆史案例,可參考《晉書·地理志》及《宋書·州郡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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