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宋 官署名。即籤書判官廳。職掌審定所進呈的文案。《宋史·職官志七》:“凡籤廳文字,并依尚書左右司,樞密院檢詳房體式。”
(2).指其職官籤書判官廳公事。《文獻通考·職官十六》:“ 嘉定 二年臣僚言:監司有幹官、州郡有職官以供籤廳之職,或非才不勝任,則按刺易置可也……乞将諸州郡所差兼籤廳官并行住罷,從之。”
“籤廳”是宋代官制中的術語,具體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官署名
指“籤書判官廳”,是宋代地方或中央機構中負責審核、審定文案的部門。其職能類似于文書審核中樞,需依照尚書省、樞密院等上級機構的體例處理公文。例如《宋史·職官志》提到:“凡籤廳文字,并依尚書左右司、樞密院檢詳房體式”。
職官名
也代指“籤書判官廳公事”,即在該機構任職的官員。這類官員需具備審核公文的專業能力,若不勝任則可能被罷免或調職。據《文獻通考》記載,南宋嘉定年間曾因部分官員能力不足,朝廷下令裁撤地方籤廳的兼職官員。
補充背景
籤廳的運作與宋代地方權力結構相關。例如,路級機構(如轉運司)的用人權逐漸擴大,幕職官可能通過差遣、辟舉等方式參與籤廳事務,反映了中央與地方在人事權上的博弈。
以上信息綜合了宋代職官制度的基本定義與曆史文獻記載,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宋史·職官志》或《文獻通考》原文。
《籤廳》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是一個名詞。
拆分部首和筆畫:
《籤廳》的第一個字是“籤”,它由“⺮”和“千”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14個筆畫。
《籤廳》的第二個字是“廳”,它由“廠”和“去”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7個筆畫。
來源:
《籤廳》是一個古代官員接待民衆和處理事務的地方,多用于描述官府、衙門中的大廳。
繁體:
《籤廳》的繁體字為《簽廳》。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代有所不同。《籤廳》的古代寫法比較繁瑣,不便于直接輸入,不再列舉。
例句:
在曆史小說《聊齋志異》中,有一段描寫了主人公在《籤廳》中辦理公務的情景。
組詞:
籤字、簽名、籤訂、廳堂、廳室等
近義詞:
衙門、官府、公堂
反義詞:
私宅、私人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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