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謂放逐罪人至邊地、軍台戍守。《史記·秦始皇本紀》:“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壻、賈人,略取 陸梁 地,為 桂林 、 象郡 、 南海 ,以適遣戍。” 清 秦鑅 《歸州紀事》詩:“放盜歸山何猖獗,囹圄長羈待遣戍。” 陳夔龍 《夢蕉亭雜記》卷一:“時在戊戌八月十五日,由刑部解赴兵部,遣戍 新疆 。”
“遣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指将罪犯發配到邊疆地區戍守的刑罰制度,具有懲罰與充實邊防的雙重目的。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籍原文或不同朝代的具體案例,可參考《史記·秦始皇本紀》及曆代刑法志相關記載。
遣戍是一個漢語詞語,指的是派遣軍隊去邊疆地區進行駐紮和防衛的行為。
遣戍這個詞可以拆分為“辶”和“戈”兩個部首。其中,“辶”是指邊走之意,是常見的部首之一;“戈”是一個獨立的部首,表示武器。
拆分後,“辶”部在遣字中占有3畫,“戈”部在戍字中占有4畫。
遣戍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軍事制度。在古代,朝廷會派遣軍隊去邊疆地區進行戍守,以維護國家的安全。所以,遣戍就是指派遣軍隊去戍守。
在繁體字中,遣戍的寫法為「遣戍」,沒有變化。
遣戍這個詞的古時候漢字寫法與現代寫法類似,沒有明顯的變化。
1. 宋代時,朝廷遣戍大批軍隊去邊疆地區,确保國家安全。
2. 遣戍的将士們忠誠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保衛了邊疆的穩定。
相關的組詞有:遣返、遣散、戍邊、駐戍等。
遣戍的近義詞有:派遣軍隊、調遣部隊等。
遣戍的反義詞可以是:收縮兵力、撤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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