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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送的意思、遣送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遣送的解釋

[send back] 帶有強制性地把人送走

遣送回原籍

詳細解釋

(1).送嫁。謂以財物送女出嫁。《宋書·武帝紀下》:“諸主出適,遣送不過二十萬,無錦繡金玉。”

(2).舊指術士以法術驅逐妖邪。《禅真逸史》第十三回:“前者在城之日,何日不燒符念咒遣送,并沒一些靈驗,無法可處。”

(3).發送。 瞿秋白 《亂彈·“匪徒”》:“最近 上海 不是有九百多 日本 兵因為‘思想不穩’而被遣送回國嗎?”

(4).猶送葬。指喪葬禮儀。《東觀漢記·東海恭王彊傳》:“王恭遜好禮,以德自終,敕官屬遣送,務行約省,茅車瓦器,以成王志。”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遣送"是現代漢語中具有明确法律及行政屬性的動詞,指由官方機構依法将被管轄對象強制送回原屬地或指定場所的行為。其釋義可從三方面展開:

  1. 基本詞義與詞性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遣送指"通過法定程式将人員強制送回原處",詞性為及物動詞,強調執行主體的權威性。該詞由"遣"(派出、打發)與"送"(傳遞、移交)複合構成,《漢語大詞典》指出其核心語義特征為"官方主導的強制性移送"。

  2. 法律場景應用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框架下,遣送特指公安機關對非法入境、居留或就業的外國人實施的強制離境措施,具有行政處罰性質。例如"遣送出境"作為常用法律術語,需配合拘留審查等程式實施。

  3. 社會管理範疇

    民政系統運用遣送制度處理流浪乞讨人員時,依據《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讨人員救助管理辦法》,需遵循"查明身份—聯繫家屬—護送返鄉"的救助流程,與刑事強制措施存在本質區别。

該詞與近義詞"遣返"存在細微差異:前者側重移送過程本身,後者強調返回原屬地的結果;與"押送"相比,遣送更突出行政屬性而非司法監管屬性。

網絡擴展解釋

“遣送”是一個法律和行政術語,指通過強制手段将特定人員送回原籍、原國或指定地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1. 強制性移送:指官方機構(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不符合居留條件的人員采取強制措施,将其送回原籍或原國家。
  2. 適用對象:主要針對兩類人群:
    • 違反中國法律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士(如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
    • 特定曆史時期曾用于城市流浪人員(收容遣送制度,已于2003年廢止)。

二、法律應用場景

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規,以下情形可實施遣送:

三、曆史與擴展含義

  1. 古代用法:
    • 送嫁財物(如《宋書》記載公主出嫁“遣送不過二十萬”);
    • 術士驅逐妖邪(《禅真逸史》描述符咒遣送)。
  2. 其他引申:舊時亦指發送物品或送葬禮儀,但現代已罕用。

四、國際對應術語

英語譯為“deport”或“repatriate”,德語為“abschieben”,均強調官方強制屬性。

提示: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案例,可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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