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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知論的意思、不可知論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不可知論的解釋

一種唯心主義的哲學理論。認為人類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除了感覺或現象之外,世界本身或事物的本質是不可知的。它不承認通過社會實踐,可以将尚未認識之物,不斷轉化為已被認識之物。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不可知論(Agnosticism)是一個哲學概念,指認為人類無法認識或徹底認識世界本質(如上帝是否存在、靈魂是否不朽等)的觀點。以下是基于漢語詞典及哲學權威來源的解釋:

一、詞典定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

不可知論:一種唯心主義認識論,認為除了感覺或現象之外,世界本身是無法認識的。它否認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否認社會實踐的作用。

二、哲學内涵

  1. 認識論核心

    主張人類認知存在根本局限,尤其對超驗實體(如神、宇宙本源)或終極真理無法獲得确證知識。英國哲學家赫胥黎(T.H. Huxley)于1869年首次提出術語,強調理性無法證明或證僞形而上學命題。

  2. 與有神論/無神論的區别

    • 有神論:肯定神的存在;
    • 無神論:否定神的存在;
    • 不可知論:主張神的存在“不可證實亦不可證僞”,屬于獨立立場。

三、代表觀點

參考文獻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
  2. Huxley, T.H. (1889). Agnosticism. Collected Essays Vol.5.
  3. Russell, B. (1927). Why I Am Not a Christian.
  4. Hume, D. (1748). 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5. Kant, I. (1781).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注:為符合原則,引用來源均為權威出版物,鍊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讀者可通過正規學術渠道獲取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

不可知論是哲學認識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其核心觀點可總結如下:

一、定義與核心主張

不可知論認為人類的認識能力存在根本性局限,無法超越感覺和經驗去認知世界的本質或客觀規律。它主張:

  1. 認識的邊界性:人的認知僅局限于感官經驗或現象層面,無法觸及事物本質;
  2. 世界的不可窮盡性:即使部分現象可被認識,世界整體或終極規律仍無法被徹底掌握;
  3. 對客觀真理的否定:否認科學真理的絕對客觀性,認為其僅基于主觀經驗。

二、分類與代表學者

  1. 分類
    • 強不可知論:斷言世界完全不可被認識(如休谟觀點);
    • 弱不可知論:承認現象可被部分認知,但本質不可知(如康德的“物自體”理論)。
  2. 代表人物
    • 大衛·休谟:主張因果律僅為心理習慣,非客觀規律;
    • 伊曼努爾·康德:提出“現象”與“物自體”的二元劃分,認為後者不可知;
    • T.H.赫胥黎:1869年首次明确使用術語“不可知論”。

三、哲學評價

不可知論受到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批判,認為其局限性在于:

四、與可知論的關系

作為可知論的對立理論,不可知論在哲學史上引發關于認知邊界的持續讨論,促使科學方法論強調實證與漸進式探索。

(注: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哲學流派的批判視角或曆史演變,可參考、3、8、10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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