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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知論的意思、不可知論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不可知論的解釋

一種唯心主義的哲學理論。認為人類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除了感覺或現象之外,世界本身或事物的本質是不可知的。它不承認通過社會實踐,可以将尚未認識之物,不斷轉化為已被認識之物。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不可知論是哲學認識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其核心觀點可總結如下:

一、定義與核心主張

不可知論認為人類的認識能力存在根本性局限,無法超越感覺和經驗去認知世界的本質或客觀規律。它主張:

  1. 認識的邊界性:人的認知僅局限于感官經驗或現象層面,無法觸及事物本質;
  2. 世界的不可窮盡性:即使部分現象可被認識,世界整體或終極規律仍無法被徹底掌握;
  3. 對客觀真理的否定:否認科學真理的絕對客觀性,認為其僅基于主觀經驗。

二、分類與代表學者

  1. 分類
    • 強不可知論:斷言世界完全不可被認識(如休谟觀點);
    • 弱不可知論:承認現象可被部分認知,但本質不可知(如康德的“物自體”理論)。
  2. 代表人物
    • 大衛·休谟:主張因果律僅為心理習慣,非客觀規律;
    • 伊曼努爾·康德:提出“現象”與“物自體”的二元劃分,認為後者不可知;
    • T.H.赫胥黎:1869年首次明确使用術語“不可知論”。

三、哲學評價

不可知論受到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批判,認為其局限性在于:

四、與可知論的關系

作為可知論的對立理論,不可知論在哲學史上引發關于認知邊界的持續讨論,促使科學方法論強調實證與漸進式探索。

(注: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哲學流派的批判視角或曆史演變,可參考、3、8、10等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二

不可以知曉論(不可知論)是指一種哲學觀點,認為某些問題是無法被人類所知曉的。現在,我将為您提供關于這個詞的詳細信息。 部首:言(讠) 筆畫:13畫 來源:《說文解字》中稱為“不及也謂之不可,勿也謂之莫,言也謂之知”,表示無法及到、沒有、無法知曉等含義。 繁體:不可知論 古時候漢字寫法:不可識論 例句:他的觀點是屬于不可知論,因為他認為世界的本質無法被人類所理解。 組詞:不可知論派、不可知論者 近義詞:不可測論、無法知曉論 反義詞:可知論、确定論 希望這些信息能夠幫到您!如果還有任何問題,請隨時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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