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inexhaustive]∶不一一詳說(舊時書信結尾用詞)
餘容面叙,不具
(2)
[incomplete]∶散失不完備
舊籍散亡,典章不具
(1).不齊備;不完備。《墨子·七患》:“此皆備不具之罪也。”《後漢書·祭祀志上》:“ 建武 元年已前,文書散亡,舊典不具。” 宋 王君玉 《國老談苑》:“ 質 家迎奉器皿不具。”
(2).書信末尾常用語,猶言不詳備。 晉 王羲之 《萬石帖》:“雲當有旨信,遲望其至,僕劣劣,故遣不具,還具示 王羲之 。” 唐 陳子昂 《為建安王與安東諸軍州書》:“尋當更使人續往,先此不具。”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以視名實俱喪,為天下笑者何如者?書此。敬問起居。不具。”參見“ 不備 ”。
“不具”是一個多義詞語,其含義根據使用場景不同有所差異,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書信結尾的套語
指書信中不一一詳述内容,常用于結尾表示簡略。例如:“餘容面叙,不具”(晉代王羲之書信)。這一用法在古籍中常見,如《晉書》提到“不具”作為書信結尾的委婉表達。
表示不齊備、不完備
指事物或條件缺失、不完整。例如《墨子·七患》中“備不具之罪”,指因準備不充分而獲罪。唐代陳子昂的《為建安王與安東諸軍州書》也使用“不具”表示信息不詳盡。
缺乏能力或條件
多用于描述人物、事物缺乏某種特征或能力。例如:“原教旨主義者不具備多元化思維”(現代例句)。
委婉批評或諷刺
可暗指某方面的不足或缺陷,如“章法不具”“典章不具”等表達。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墨子》《晉書》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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