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時承辦釀造,實行包稅,叫“撲酒”。 宋 葉適 《平陽縣代納坊場錢記》:“自前世鄉村以分地撲酒,有課利買,名淨利錢,恣民增錢奪買,或賣不及,則為敗缺而當停閉,雖當停閉,而錢自若,官督輸不貸。”參閱《宋史·食貨志下七》。
“撲酒”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和曆史背景:
撲酒指宋代的一種包稅釀造制度,即官府将釀酒權承包給民間,由承辦者繳納固定稅額。這一制度在《宋史·食貨志》及宋代文獻中有明确記載。例如:
部分詞典(如、2)将其解釋為形容詞性成語,形容“喝酒時豪爽痛快,一飲而盡”的情景,或比喻行事果斷。例如:
“他撲酒般飲盡杯中酒,引得衆人喝彩。”
建議參考權威史料(如《宋史》)或結合具體語境進一步确認。
《撲酒》是一個漢語詞語,拆分成兩個部首:手(扌)和酉,總共有6畫。這個詞來源于古代的習俗和文化。在古代,人們喝酒時常常會有撲酒的環節,表示祝福和慶賀。
在繁體字中,《撲酒》的寫法為「撲酒」。這是因為在繁體中,「撲」的寫法變為了「撲」,而其意思和用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代有所不同。在古時候,《撲酒》的「撲」字寫作「㜌」,用的是象形的方式,表示手掌的形狀。而「酒」字則保持不變,寫作「酉」。
一些例句中可以使用《撲酒》這個詞:
1. 在慶祝活動中,主人端起酒杯,向客人們撲酒。
2. 這是傳統婚禮上的一個環節,新郎新娘會互相撲酒,以表達對對方的愛意和祝福。
除了《撲酒》外,還可以組詞成為其他詞語:
1. 撲翅:形容鳥類等動物振動翅膀飛行的動作。
2. 酒館:指專門供應酒類飲品的場所。
近義詞方面,《撲酒》可以與以下詞語互換:
1. 敬酒:表示向對方祝福或表示敬意時以酒杯舉起并喝酒。
2. 聚會:指一群人相聚在一起開心地交流、共享時光。
反義詞方面,《撲酒》的反義詞可以是:
1. 戒酒:表示不再喝酒,戒除對酒精的依賴。
2. 倔酒:表示拒絕喝酒,不願意參與飲酒活動。
總之,《撲酒》是一個貼近生活、充滿傳統和文化内涵的漢字詞語,能夠用來形容慶賀和祝福的場景。無論是在現代社會還是古代,它都承載着豐富的含義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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