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供給不足;匮乏。《左傳·宣公十二年》:“子有軍事,獸人無乃不給於鮮,敢獻於從者。”《孟子·告子下》:“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舊唐書·李晟傳》:“欲以諸軍同神策,則財賦不給,無可奈何。” 明 馮夢龍 《古今譚概·癖嗜》:“後家不給,食饅頭,又食煨茄,俱成籮以充饑。”
2.猶言不暇,來不及。 宋 蘇轼 《始皇論》:“惴惴然朝不謀夕,憂死之不給。”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一·徐波》:“松栝數株,撐風蔽日,元冬霜月,蕭蕭而下,雙童縛帚,掃除不給。齋廚爨煙,皆從此出。”
“不給”在現代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釋義:不給予;拒絕提供。
詞性:動詞短語
示例:
他拒絕借錢給朋友,說:“不給,我自己也不夠用。”
語法說明:
- 後接賓語(人或物),如“不給錢”“不給他機會”。
- 可獨立成句,表達明确拒絕态度。
權威來源: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給”定義為“使對方得到某些東西或某種遭遇”,否定形式“不給”即反向操作。
釋義:不足;不夠。
詞性:副詞(古漢語殘留用法)
示例:
《左傳·宣公十二年》有“不給則焦”,指物資供應不足。
使用場景:
- 現代漢語中較少單獨使用,多保留在成語(如“家給人足”)或固定表達中。
權威來源:
《漢語大詞典》指出“給”通“足”,“不給”即“不充足”,屬古漢語遺留義項。
詞語 | 詞性 | 語義側重 | 現代使用頻率 |
---|---|---|---|
不給 | 動詞 | 主觀拒絕給予 | 高頻 |
不足 | 形容詞 | 客觀數量不充分 | 高頻 |
弗予 | 動詞 | 文言否定給予 | 極低頻 |
參考資料:
“不給”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供給不足或匮乏
指資源、物資等無法滿足需求。例如《左傳·宣公十二年》提到“獸人無乃不給於鮮”,描述因戰事導緻獵物供應不足。
《孟子·告子下》中“助不給”也體現了這一用法,強調通過政策彌補物資短缺。
來不及、無暇顧及
表示時間緊迫或無法應對。如蘇轼《始皇論》中“憂死之不給”,以及清代王士禛描述的“掃除不給”,均指事務繁忙導緻無法及時處理。
拒絕提供
在口語中可表示“不願意給予”,如廣東話中“不給”直接表達拒絕。
例句:“他堅持不借錢,直接說了句‘不給’。”
口語化表達否定評價
方言中存在“不給力”“不給勁”等說法,表示“不怎麼樣”或“效果差”。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古典場景側重“匮乏/來不及”,現代用法多指向“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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