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稱“貧民習藝所”。 清 末各省、縣官辦的手工業工場。收容無業貧民和部分罪犯從事紡織、制鞋、印刷、編制藤柳器具等勞動。辛亥革命後,平民習藝所成為各地官辦手工業的主要組織形式。抗日戰争後已不再存在。
“平民習藝所”是清末至民國時期的一種官辦手工業機構,其核心功能是通過教授工藝技能解決社會貧困和犯罪問題。以下是詳細解釋:
名稱與别稱
該機構在不同時期和地區有多個别稱,如“貧民習藝所”“遊民習藝所”“教養局”等。英文對應詞為“workhouse”,兼具收容貧民與罪犯的功能。
時間背景與性質
起源于清末(1875-1908年),由各省、縣官方設立,部分為民辦。主要收容對象為無業貧民、遊民及輕罪罪犯,通過強制勞動實現社會救濟與改造。
功能與勞動内容
以教授紡織、制鞋、印刷、藤柳編織等基礎手工業技能為主,産品銷售收入用于維持機構運營。其目标兼具“教工養民”和“教工遷善”(即通過勞動改造罪犯)。
曆史演變
補充說明:平民習藝所反映了清末民初社會救濟與罪犯改造的結合,是近代中國工業化初期嘗試解決社會問題的縮影。其運營模式部分借鑒了西方濟貧制度,但具有本土化特征。
《平民習藝所》是一個詞組,意思是指普通人或平民可以學習和修習技藝的地方或機構。
《平民習藝所》的拆分部首分别是“幹”和“心”,其中“幹”是四筆字,而“心”是三筆字。
《平民習藝所》一詞的來源較為普遍,沒有具體的曆史淵源可以追溯。這個詞組主要用于描述和指代為普通人提供學習技藝的機構或場所。
《平民習藝所》的繁體字為「平民習藝所」。
由于《平民習藝所》是一個比較現代的詞組,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寫法相差較大,可能無法直接對應。因此,在古代漢字中可能不存在類似的寫法。
1. 我們的城市設立了一家平民習藝所,為廣大居民提供各種學習技藝的機會。
2. 平民習藝所的開辦,讓更多人有機會接觸和學習到一些傳統的手工藝技巧。
1. 平民,習藝,所。
2. 學習,技藝,機構。
1. 平民學院
2. 習藝中心
1. 專業學府
2. 貴族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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