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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事的意思、評事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評事的解釋

[appraise things through discussion] 評議事情

詳細解釋

職官名。 漢 置廷尉平,與廷尉正、廷尉監同掌決斷疑獄。 魏 晉 改稱評, 隋 改為評事,屬大理寺。 清 末廢。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設平政院以理行政案件,其中亦設有評事。《隋書·百官志下》:“大理寺丞改為勾檢官,增正員為六人,分判獄事。置司直十六人,降為從六品,後加至二十人。又置評事四十八人,掌頗同司直,正九品。” 宋 高承 《事物紀原·三省綱轄·評事》:“ 漢宣帝 地節 三年,初置廷尉左右評。 魏 晉 無左右,直曰評。 隋煬帝 始曰評事。”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禦史差》:“ 順治 時,用部主事、中書舍人、行人、評事博士,假禦史銜巡按。”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評事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曆史官職與現代語義兩個角度解析:

  1. 古代司法官職

    評事始設于漢代,為廷尉屬官,負責案件審理與法律評斷。《漢語大詞典》記載“評事”為“職官名,掌平決刑獄”。唐代大理寺下設評事若幹,《新唐書·百官志》明确其職能為“參議疑獄,詳正律條”,相當于現代法院的審判員。該官職沿用至明清,清代《曆代職官表》稱其“職司複核刑名,定拟罪名”。

  2. 現代評議事項

    現代漢語中,“評事”可拆解為“評議+事務”,《現代漢語規範詞典》釋義為“對特定事件進行評議或判定”,例如“專家評事小組審議方案”。此用法常見于公文或正式會議記錄,強調通過讨論形成結論的過程。

網絡擴展解釋

“評事”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一、成語含義(評判是非)

指對事情的是非曲直進行公正評判,強調客觀分析和明辨能力。該用法常見于文學或日常表達中,例如形容處理糾紛時保持中立态度。


二、官職名稱(司法職務)

始于隋朝,為古代司法體系中的重要職位,主要負責案件審理:

  1. 職能演變
    • 隋朝:設于大理寺,正九品,掌推按疑獄()。
    • 唐宋:品級調整,職責細化,如宋代參與詳斷疑案()。
    • 明清:七品官,清末廢止()。
  2. 民國時期
    北洋政府設“平政院評事”處理行政訴訟;國民政府行政法院沿用此職()。

“評事”既可指代公正評判的行為,亦可特指古代司法官職。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職官制度或成語用法,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或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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