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論的根據。 三國 魏 嵇康 《聲無哀樂論》:“今未得之於心,而多恃前言以為談證,自此以往,恐巧歷不能紀。” 晉 歐陽建 《言盡意論》:“若夫 蔣公 之論眸子, 鐘傅 之言才性,莫不引此為談證。”
“談證”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更多見于古籍研究或特定學術領域。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可替換為“論據”“依據”等現代詞彙。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聲無哀樂論》及《言盡意論》原文。
《談證》是一個由談和證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具體指的是讨論并證明某一問題或觀點的過程。在法律方面,它也可指調查證據和辯論的程式。
《談證》的拆分部首是讠和言,分别代表說話和言辭的意思。談總共有7畫,證總共有8畫。
《談證》是由談和證兩個獨立的漢字組成的。談有許多義項,如交談、議論等。證有辯明、證據等含義。兩個字合在一起,表示對某一觀點或問題進行讨論和證明。
《談證》的繁體寫法為「談證」。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談證》的古體字「譚證」,它們的形狀并非現代漢字的字形。古體字的筆畫形狀與現代漢字有所區别,但字的意思仍然相同。
1. 他們正在對這個問題進行談證,以尋找最合理的解決方案。
2. 律師們将會進行激烈的談證來辯護他們的當事人。
談證的常用組詞有:證明、讨論、調查、辯論。
談證的近義詞有:讨論證明、辯論、調查論證。
談證的反義詞有:否定、争辯、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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