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gotiat;talk] 有關方面在一起相互通報或協商以便對某重大問題找出解決辦法,或通過讨論對某事取得某種程度的一緻或妥協的行為或過程
部長們的談判
雙方對有待解決的問題進行商談。 魯迅 《彷徨·孤獨者》:“并力作一回極嚴厲的談判。” 魏巍 《東方》第五部第一章:“在這種情勢下,于七月十日敵人被迫接受了停戰談判。”
談判(tán pàn)是漢語中表示“協商、交涉”的複合動詞,指雙方或多方為解決矛盾、達成協議而進行的正式溝通行為。從漢語詞典釋義與語言演變角度分析,其内涵包含以下層次:
1. 詞義解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談判指“有關方面對有待解決的重大問題進行會談”。該詞由“談”(言語交流)與“判”(評定裁決)構成,體現通過語言溝通實現利益衡平的核心特征。商務印書館《新華成語大詞典》補充其隱含“立場博弈”特性,強調過程包含“主張表達、條件交換與妥協形成”。
2. 曆史詞源
“談判”作為現代漢語詞彙,最早見于清末外交文獻。中國社科院《近代漢語大詞典》考證其詞形受日語「談判(だんぱん)」影響,明治維新後該詞隨西學東漸傳入中國,初期多用于描述國際條約磋商,例如1895年《馬關條約》交涉過程即被稱為“中日談判”。
3. 應用範疇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劃分三類典型場景:
4. 語義關聯詞
與“協商”“磋商”構成近義詞群,但存在程度差異。北京大學《漢英雙解漢語習慣用語詞典》指出:“談判”多用于正式、結構化場景,需遵循國際法或行業規則;而“協商”側重非正式意見交換,約束力較弱。
談判是指雙方或多方通過對話、協商等方式,為解決共同關心的重大問題或利益分歧而進行的互動過程。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1. 核心定義
談判的本質是圍繞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磋商,旨在通過交換意見、調整訴求,最終達成共識或妥協。例如,國際沖突中的停戰談判、商業合作中的利益分配談判均屬此類。
2. 廣義與狹義之分
3. 關鍵特征
4. 應用場景
常見于商業合作(如貿易條款協商)、政治外交(如國際條約制定)、法律糾紛調解等領域。例如中美貿易談判、勞資糾紛協商等典型案例。
5. 詞源與延伸
中文“談判”由“談”(讨論)與“判”(決斷)構成,強調通過讨論形成結論;英文“negotiation”源自拉丁語,含“解決事務”之意。現代理論進一步指出,談判需具備明确目标、多方參與和動态調整三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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