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滾水與烈火。《素問·逆調論》:“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厚衣不能溫,然不凍慄,是為何病?” 宋 王安石 《車螯》詩之二:“往往湯火間,身盡殻空存。”
(2).比喻極端危險的事物或處境。《尹文子·大道上》:“民之長幼臨敵,雖湯火不避。” 南朝 齊 王融 《三月三日曲水詩》序:“用能免羣生於湯火,納百姓於休和。”《晉書·荀晞傳》:“雖陷湯火,大義所甘。”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江城》:“生自獨居,若離湯火,但覺凄寂。”
(3).比喻極端焦慮、急迫的心情。 三國 魏 阮籍 《詠懷》之三三:“胸中懷湯火,變化故相招。” 晉 袁宏 《後漢紀·章帝紀上》:“今輦轂下,民食不造歲,湯火之憂也。”《陳書·沉炯傳》:“一者以年将六十,湯火居心,每跪讀家書,前懼後喜,溫枕扇席,無復成童。”
謂燙傷和燒傷。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木二·黃栌》:“洗赤眼及湯火、漆瘡。”
"湯火"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具有明确的字面義和引申義,主要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字面釋義 "湯"指沸水,"火"指烈火,合稱表示滾燙的熱水與灼熱的火焰,常比喻極端危險或痛苦的處境。如:
《列子·黃帝》:"入水火,貫金石……入水不溺,入火不熱。"(此處"水火"與"湯火"同義)
《史記·袁盎晁錯列傳》:"陛下所以為慎夫人,適所以禍之。陛下獨不見'人彘'乎?"(裴骃集解引如淳曰:"戚夫人為'人彘',去手足,居廁中,此所謂'湯火'之禍。")
二、引申義
如《漢書·晁錯傳》:"故能使其衆蒙矢石,赴湯火,視死如生。"(顔師古注:"湯,沸水也;火,烈火也。")
如《韓非子·備内》:"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為醫、匠也。故曰:'赴湯火,蹈白刃,農、戰之民也;貴重之臣,非農、戰之利也。'"
指燙傷、燒傷等外傷,如《肘後備急方》載"治湯火灼瘡方"。
三、語源考據 "湯"本義為熱水(《說文解字》:"湯,熱水也"),後引申為菜湯;"火"為象形字,表火焰。二者組合最早見于先秦文獻,凝固為固定搭配後,語義重心轉向比喻義。
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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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火”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滾水與烈火,即沸騰的水和燃燒的火,屬于字面意義上的物理形态。例如:
(1)極端危險或困境
常用來形容極其危險的處境或事物,類似于“水深火熱”。例如:
(2)焦慮或急迫的心情
描述内心如受烈火煎熬般的焦灼感。例如:
在傳統醫學中,也指燙傷或燒傷。例如:
引用的古代擔保法提到,用刀類及湯火傷人需三十天擔保期,說明“湯火”在古代律法中作為傷人工具的分類依據。
“湯火”既可用于具象描述高溫物質,也可比喻危險、焦灼,甚至作為醫學和法律術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古籍和文學作品中多用于渲染極端情境或心理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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