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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協定的意思、塘沽協定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塘沽協定的解釋

1933年,日本侵略軍大舉進攻長城各口,并經冷口、灤東地區直逼天津。5月31日,國6*6*黨政府派熊斌與日本關東軍代表岡村甯次在塘沽(今屬天津)籤訂賣國的停戰協定,将冀東地區劃為非武裝區域。這樣,日軍在察北、冀東地區可自由出入,以便利其控制華北。這一協定史稱《塘沽協定》

詞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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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擴展解釋

《塘沽協定》是1933年5月31日中國國民政府與日本關東軍在天津塘沽籤訂的停戰協定,标志着中國在華北地區對日本侵略的妥協。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籤訂背景

1933年,日軍在侵占中國東北後,繼續向華北進犯,發動長城戰役。中國軍隊雖在長城沿線抵抗(如第29軍等),但國民政府因忙于内戰且軍事力量薄弱,最終選擇與日本談判停戰。

二、主要内容

  1. 軍事撤退:中國軍隊撤至延慶、通州、寶坻等一線以西以南,劃該線以北以東至長城為“非武裝區”,中國軍隊不得進入。
  2. 日軍特權:日軍可自由出入非武裝區,并有權通過飛機等方式進行視察,中方需提供保護及便利。
  3. 變相承認占領:協定雖未明文提及,但實際默認了日本對東北三省及熱河的占領,并為日本進一步控制華北鋪路。

三、影響與評價

  1. 主權喪失:協定使冀東、察北等地成為日軍自由活動區域,華北門戶洞開,為後續“華北事變”埋下伏筆。
  2. 國内反應:引發全國輿論譴責,中國共産黨公開批評國民政府妥協,稱其為“賣國協定”。
  3. 曆史定性:被視為國民政府“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産物,是近代中國屈辱外交的典型案例。

四、補充說明

協定的籤署代表岡村甯次(日方)與熊斌(中方),談判過程中國民政府未對日方草案作任何修改,直接接受。該協定與1901年《辛丑條約》無關,部分網絡信息存在時間混淆(如誤植為1928年),需注意甄别。

網絡擴展解釋二

塘沽協定

塘沽協定,是指1895年9月6日·6壬戌(1895年10月2日)籤定于中國北方塘沽的《中日駐軍約款》。

拆分部首和筆畫

塘(土)+ 沽(水)= 湖

塘:上水下土,意為小湖,是由于塘是凹陷處的積水所形成的。

沽:三點水加一橫,意為從水邊買東西,即沽泉雄飛。

來源

塘沽協定來源于19世紀末中日甲午戰争之後,中國清朝無力抵禦日本的侵略,不得不接受日本提出的不平等條約。

繁體

塘沽協定(繁體字)

古時候漢字寫法

塘(同「湯」音)沽(「昡」字音)協定(「序」字音)

例句

近年來,由于國際形勢的變化,塘沽協定的一些條款已經失去實際作用。

組詞

塘巷、沽名釣譽、協商、定論

近義詞

塘沽約款

反義詞

平等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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