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3年,日本侵略軍大舉進攻長城各口,并經冷口、灤東地區直逼天津。5月31日,國6*民6*黨政府派熊斌與日本關東軍代表岡村甯次在塘沽(今屬天津)籤訂賣國的停戰協定,将冀東地區劃為非武裝區域。這樣,日軍在察北、冀東地區可自由出入,以便利其控制華北。這一協定史稱《塘沽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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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協定》是1933年5月31日中國國民政府與日本關東軍在天津塘沽籤訂的停戰協定,标志着中國在華北地區對日本侵略的妥協。以下是詳細解釋:
1933年,日軍在侵占中國東北後,繼續向華北進犯,發動長城戰役。中國軍隊雖在長城沿線抵抗(如第29軍等),但國民政府因忙于内戰且軍事力量薄弱,最終選擇與日本談判停戰。
協定的籤署代表岡村甯次(日方)與熊斌(中方),談判過程中國民政府未對日方草案作任何修改,直接接受。該協定與1901年《辛丑條約》無關,部分網絡信息存在時間混淆(如誤植為1928年),需注意甄别。
塘沽協定,是指1895年9月6日·6壬戌(1895年10月2日)籤定于中國北方塘沽的《中日駐軍約款》。
塘(土)+ 沽(水)= 湖
塘:上水下土,意為小湖,是由于塘是凹陷處的積水所形成的。
沽:三點水加一橫,意為從水邊買東西,即沽泉雄飛。
塘沽協定來源于19世紀末中日甲午戰争之後,中國清朝無力抵禦日本的侵略,不得不接受日本提出的不平等條約。
塘沽協定(繁體字)
塘(同「湯」音)沽(「昡」字音)協定(「序」字音)
近年來,由于國際形勢的變化,塘沽協定的一些條款已經失去實際作用。
塘巷、沽名釣譽、協商、定論
塘沽約款
平等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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