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指中央政府機構的屬官。《晉書·戴洋傳》:“﹝ 戴洋 ﹞好道術,妙解占候蔔數, 吳 末為臺吏,知 吳 将亡,託病不仕。” 宋 周密 《齊東野語·洪君疇》:“謂内司争田伐木詞訟,皆臺吏受賄以強察官之判,所以上罔聖聽。”《宋史·李昉傳》:“二年陪祀南郊,禮畢,入賀,因拜舞仆地,臺吏掖之以出。”
台吏是古代官署中的基層官吏,常見于中央機構如禦史台、尚書台等,主要負責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行政事務。該詞由“台”與“吏”複合構成:“台”指官署,如漢代禦史台、唐代尚書台;“吏”指具體執行事務的官員。《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官府中的小吏”,《辭源》則強調其“掌管案牍”的職能。
從曆史演變看,台吏最早可追溯至秦漢時期的禦史府屬官,唐代發展為三省六部制下的文書官吏,宋代進一步細化職責,如《宋史·職官志》記載台吏需“掌簿書、勘驗、收發文書”。其職位雖品級較低,卻是古代行政運轉的重要環節。
台吏的職能特點包括:其一專業性,需通曉律令文書;其二輔助性,配合主官完成政務;其三穩定性,多為長期任職的吏員。明代《吏學指南》提到“台吏精熟案牍,猶官府之手足”,印證了其行政體系中的基礎作用。
“台吏”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及解釋如下:
台吏(拼音:tái lì)指古代中央政府機構的屬官,主要負責輔助行政事務。該詞在不同曆史文獻中均有出現,例如:
“台吏”是古代中央官署中的基層屬官,常見于魏晉至宋代的文獻,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職能。更多用例可參考《晉書》《宋史》等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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