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太蔟。十二律中陽律的第二律。《史記·律書》:“正月也,律中泰蔟。泰蔟者,言萬物蔟生也,故曰泰蔟。其於十二子為寅。”《漢書·律曆志上》作“太族”。參見“ 太蔟 ”。
泰蔟(tài cù)是中國古代樂律體系中的重要概念,屬于十二律之一,亦作“太簇”或“大蔟”。該詞源自先秦時期形成的樂律理論系統,具有音律、曆法與文化的多重内涵。
詞義解析
泰蔟為陽律第二律,對應現代音階中的“D”音(以黃鐘為C音基準),其律管長度按三分損益法計算為黃鐘的三分之四倍。如《禮記·月令》載“孟春之月,律中泰蔟”,表明其與春季物候的關聯,反映古代“律曆合一”思想。
曆史沿革
《漢書·律曆志》記載:“泰蔟者,言萬物簇生也”,體現古代以音律象征自然規律的哲學觀。唐代《樂書要錄》進一步将泰蔟與節氣對應,形成“十二律配十二月”體系,成為古代宮廷雅樂的核心構成元素。
文化内涵
作為“中聲”代表,泰蔟在《周禮》中被規定為祭祀天地時的專用音高。宋代陳旸《樂書》強調其“中和之氣”,與儒家“禮樂教化”思想深度契合。清代《律呂正義》則從天文曆法角度闡釋其數理關系,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
“泰蔟”是古代樂律術語,屬于十二律之一,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陽律(六律) | 陰律(六呂) |
---|---|
黃鐘 | 大呂 |
泰蔟 | 夾鐘 |
姑洗 | 中呂 |
蕤賓 | 林鐘 |
夷則 | 南呂 |
無射 | 應鐘 |
(注:表格根據文獻資料整理,非直接引用搜索結果)
如需進一步了解十二律體系或其他古代樂律術語,可查閱《史記·律書》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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