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漢 周澤 為太常,虔敬宗廟,常卧疾齋宮,其妻哀其老病,窺問疾苦。 澤 大怒,以妻幹犯齋禁,收送诏獄,時人譏之曰:“生世不諧,作太常妻。一歲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言 澤 不近人情,難為其妻。見《後漢書·儒林傳下·周澤》。後用為夫妻不同居的典實。 唐 李白 《贈内》詩:“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雖為 李白 婦,何異太常妻。” 甯調元 《用東坡獄中遺子由韻寄約真長沙》:“短氣共憐 元祐 黨,長齋偏有太常妻。”
“太常妻”是中國古代的一個典故性稱謂,其含義可從以下四個層面解析:
基本詞義
指太常(古代掌管祭祀禮儀的官職)官員的妻子,本義強調官吏家庭中賢淑女性的身份。
典故起源
源自《後漢書·周澤傳》:東漢太常周澤因職責需長期齋戒,其妻見他年老多病,偷偷探望卻反被以“違反齋禁”罪名下獄。時人譏諷道:“生世不諧,作太常妻,一歲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暗諷官員不近人情導緻夫妻分居的境況。
引申含義
後世演變為兩種用法:
《太常妻》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古代官員太常的妻子。
《太常妻》的拆分部首為夂、常、女,筆畫總數為16畫。
《太常妻》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太常是古代官職名稱之一,指負責宗教祭祀事務的官員。而“妻”則指妻子。在繁體字中,太常妻的寫法為「太常妻」。
在古代漢字中,太常妻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總體來說,其字形與現代漢字寫法相似。
(1)他的妻子出身太常妻,受到很高的禮遇。
(2)太常妻在宮廷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責任。
太常、太常宮、太常卿、夫妻
太常夫人、太常之妻
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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