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蹋鼓”。古時歌舞,著革履踏行鼓上,謂之踏鼓。《周禮·春官·序官》“鞮鞻氏下士四人” 漢 鄭玄 注:“鞻,讀為履。鞮屨,四夷舞者所屝也,今時倡蹋鼓沓行者自有屝。”《三國志·魏志·楊阜傳》:“ 洪 ( 曹洪 )置酒大會,令女倡著羅縠之衣,蹋鼓,一坐皆笑。” 明 袁宏道 《西施山》詩:“ 越王 跪進衣,夫人親蹋鼓。買死傾城心,教出迷天舞。”
“踏鼓”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闡釋:
一、作為古代樂舞形式的“踏鼓”
指一種以足擊鼓為節奏的舞蹈表演,常見于漢代宮廷及民間慶典。表演者配合鼓點踏步起舞,動作剛健有力,如《西京雜記》記載的“相與連臂踏地為節”之态。此類舞蹈兼具祭祀與娛樂功能,是漢代“百戲”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了早期樂舞“歌、舞、樂三位一體”的特征。
二、作為打擊樂器的“踏鼓”
特指形制扁圓、需用腳踏擊奏的鼓類樂器,多用于儀仗或軍樂場合。其構造特點為鼓身平置于架,演奏者通過踩踏鼓面邊緣控制音色,如《周禮·春官》所述“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中的“晉鼓”,後世學者考證或與踏鼓存在演變關聯。
按《漢語大詞典》釋義,“踏”強調足部動作,“鼓”為發聲器具,二字組合既保留單字本義,又衍生出動态表演與靜态器物的雙重文化意象。
“踏鼓”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分别來源于曆史記載和現代引申義:
指古代表演者穿着革履在鼓面上踏步起舞的技藝。這一形式最早見于《周禮》《三國志》等典籍:
作為成語時,其含義演變為比喻勇敢踏上征途、毫不退縮的精神:
兩種解釋的關聯性推測:成語的比喻義可能源于古代踏鼓舞所需的節奏感和膽識,但文獻中未見直接演化依據。使用時需根據語境區分具體指向。
本名筆伐不解之仇菜羹滄滄蒼術策論鸱蹲敕封崇本淡不剌膽小管炎大時點酥娘端拱凡才訪英繁禮煩暑官閑過立國重好頭詪詪隳膽抽腸寄發浄身警士金園赍書鸠赀決克逫律看不清铿越倥怱跨步括地皮袴褶刳脂剔膏靈栖懔畏隆空媒妪娘親年會偏軌三災六難折口升化生态平衡師古試課雙月疏躁脫易僞迹溫炖賢書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