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踏床 ”。亦作“蹋床”。坐時擱腳的小幾。俗稱腳踏子。 宋 洪邁 《夷堅丁志·海門鹽場》:“明旦起,枕席及蹋牀上凡列泥饅頭三十餘,大小各異。” 宋 洪邁 《夷堅甲志·蔣通判女》:“物踞坐蹋床上,背面不語。審視,蓋一婦人。”《宋史·輿服志一》:“﹝小輿﹞上有小案、坐牀,皆繡衣,踏牀緋衣。”《宋史·輿服志二》:“ 隆興 二年正月,皇後受冊畢,擇日朝謁,有司具儀物,乞乘肩輿龍檐……襯腳席褥,靠背坐褥及踏床各一。”《水浒傳》第四五回:“那婦人也不應,自坐在踏牀上,眼淚汪汪,口裡歎氣。”
“踏牀”是古代家具中的一種輔助用具,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指放置在床、椅前供人擱腳的小型家具,又稱“踏床”“蹋床”或“腳踏子”。其功能類似現代腳踏凳,可增加坐卧時的舒適性。
文獻例證
形制與用途
多為木質或竹制矮幾,高度約10-20厘米,表面可能覆蓋織物。既可用于垂足而坐時承托雙腳,也可作為登床的墊腳工具。
文化關聯
宋代文獻如洪邁《夷堅志》多次提及,反映其在當時家居中的普及性,甚至被賦予民俗意象(如靈異故事中作為鬼怪活動載體)。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宋史·輿服志》《夷堅志》等古籍原文,或通過漢典等權威辭書獲取詳細釋義。
《踏牀》是指行走時踩在地闆、台階等物體上,用腳掌踩踏牀面。
《踏牀》的拆分部首為“足”和“牛”,其中“足”表示與腳有關,而“牛”則是象形字,表示牀。
《踏牀》的筆畫數為11畫,其中“足”部為7畫,牀部為4畫。
《踏牀》一詞的來源暫無明确的文獻記載,但由于“踏牀”為實際生活中常見的行為,因此其詞義較易理解。
繁體字“踏牀”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漢字“踏牀”沒有太大變化,依然是由足和牛兩部分組成。
1.小明小心翼翼地踏牀走過,生怕吵醒了正在睡覺的父母。
2.走訪客戶時,業務員必須注意踏牀不發出任何聲音,以顯示尊重和禮貌。
1.踏進:指腳步邁向某個地方或進入某個狀态。
2.踏實:指人的行動或思想穩定、深沉。
踏步、行走
離開、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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