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緻殺戮。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程器》:“ 文擧 ( 孔融 )傲誕以速誅, 正平 ( 禰衡 )狂憨以緻戮。”
“速誅”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速誅(拼音:sù zhū)指招緻殺戮,即因某種行為或性格缺陷引發殺身之禍。其中:
該詞最早見于南朝梁劉勰的《文心雕龍·程器》:
“文舉(孔融)傲誕以速誅,正平(祢衡)狂憨以緻戮。”
意為孔融因傲慢荒誕招來殺身之禍,祢衡因狂妄愚直導緻被誅。
多用于批評因性格或行為不當而自取滅亡的情況。例如:
該詞屬文言用法,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學評論中。如需引用,建議結合具體語境說明其古義。
《速誅》是一個中文詞語,意為迅速地判決和執行對罪犯的死刑。這個詞常常用來形容司法機關對罪大惡極的犯罪行為迅速作出決定,并迅速給予刑罰的行為。
根據《康熙字典》,《速誅》可以拆解為“辶”和“貝”兩個部首組成。其中,“辶”是指出行的意思,貝是指貝币。總共需要五個筆畫來書寫《速誅》。
《速誅》一詞的來源較為複雜。它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墓葬文獻中,《易經》中也有類似的說法。“誅”一詞表示對罪犯進行極其嚴厲的懲罰,而“速”則表示迅速地執行刑罰。在繁體中,速誅通常寫作「速誅」。
根據研究發現,《速誅》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在研究古代青銅文和金文時,發現了與速誅有關的一些字形,如「卆」、「誅」等,它們可能在古代用來代表速誅。
1. 面對如此嚴重的罪行,法庭迅速作出了速誅的判決。
2. 國家對恐怖分子采取了嚴厲的速誅措施,維護了社會的安全。
3. 在那個黑暗的年代,極端犯罪分子常常被速誅。
近義詞:迅速懲罰、快速執行
反義詞:緩慢處理、拖延判決
集誅、誅殺、速戮、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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