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書·東方朔傳》“願陳《泰階六符》” 唐 顔師古 注:“ 孟康 曰:‘泰階,三台也。每台二星,凡六星。符,六星之符驗也。’ 應劭 曰:‘泰階者,天之三階也。上階為天子,中階為諸侯公卿,下階為士庶人。’”因以“台符”喻指宰相之職權如中階,有承上啟下之功用。 宋 趙與時 《賓退錄》卷三:“左右置相,以總吾喉舌之司;東西分臺,以斡我鈞衡之任。居中如鼎足之峙,承上若台符之聯。”
朝廷的诏書。《北史·元暹傳》:“﹝ 暹 ﹞欲規府人及商胡富人財物,詐一臺符,誑諸豪等,雲欲加賞。一時屠戮,所有資財生口,悉沒自入。”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神仙鬼怪》:“ 嘉祐 八年, 豐城 李君儀 為 袁州 軍事推官。明年,被臺符,權知 萍鄉縣 事。”
“台符”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曆史詞彙,其解釋需結合古代文獻和星象學說,主要用法如下:
詞源背景
“台符”源自《漢書·東方朔傳》中的“泰階六符”之說,泰階指三台六星(每台二星),分别對應天、地、人三階。其中,中階象征諸侯公卿,即宰相之位,承擔承上啟下的職能。
政治寓意
在宋代文獻如趙與時《賓退錄》中,“台符”被用來比喻宰相的權責,如“居中如鼎足之峙,承上若台符之聯”,強調其協調君臣、維系朝政的作用。
部分文獻中,“台符”也被借指朝廷頒布的诏書或符命。例如《北史·元暹傳》記載,元暹曾僞造“台符”騙取財物,此處“台符”即代指官方文書。宋代吳曾《能改齋漫錄》中亦有類似用法,但此義項相對少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注疏及宋代政論文集。
台符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台子上的竹制标志”。它通常用來指代在曆史上用于記錄名字或标識位置的竹制标記。
《說文解字》中将台符的部首歸為“∮”(竹字頭),共有3筆。
《台符》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周禮·秋官司馬時中》中,其描述了台符的作用和用法。
繁體字“台符”和簡體字寫法相同,沒有差異。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并非像現在的字形,字形可能因時代、地域等而有所變化。然而,對于台符而言,其字形在古代與現代幾乎沒有發生任何明顯的變化。
1. 在古代宮廷裡,台符被用來表示重要官員的位置。
2. 在戰争中,台符被用作标記戰場上的重要地點。
1. 台符架:指放置台符的支架。
2. 台符位:指放置台符的位置。
标志牌、标志、标牌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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