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看到的。《晉書·嵇康傳》:“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 唐 韓愈 《謝自然詩》:“入門無所見,冠屨同蛻蟬。” 清 昭槤 《嘯亭雜錄·孫文定公》:“人君耳習於所聞,則喜諛而惡直;目習於所見,則喜柔而惡剛。”
(2).猶見解;意見。《漢書·儒林傳·嚴彭祖》:“ 孟 弟子百餘人,唯 彭祖 、 安樂 為明,質問疑誼,各持所見。” 唐 韓愈 《論孔戣緻仕狀》:“蒙陛下厚恩,苟有所見,不敢不言。” 明 葉盛 《水東日記·奏請午朝》:“惜乎當時外間諸公所見不同,反不足以副其意耳。”
“所見”是漢語中由結構助詞“所”與動詞“見”構成的短語,其核心語義為“視覺感知到的對象或現象”。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釋義,“所見”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一、字面義:指視覺範圍内可觀察的客觀存在 “所見”作為名詞性結構,描述主體通過視覺器官接收的外部信息。例如《淮南子·脩務訓》中“所見無非牛者”,此處指解牛者眼中觀察到的牛體結構。在認知語言學框架下,這一用法強調視覺信息接收的即時性和具體性,常與“所聞”構成并列結構,如“所見所聞”表示個體通過感官獲取的直接經驗。
二、引申義:指認知主體形成的觀念或判斷 在語用擴展層面,“所見”可指代觀察者基于視覺信息形成的認知判斷。《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具有“見解、看法”的隱喻義,如《晉書·嵇康傳》“夫人之相知,貴識其天性,因而濟之”句中的“所見”已超越視覺範疇,指向價值判斷層面。這種語義遷移符合漢語“以具體喻抽象”的認知規律,常見于學術論述或哲學思辨語境。
該詞的曆時演變呈現語義泛化特征。據《說文解字注》考釋,“所”最初特指處所,與“見”結合後産生“見到的内容”這一轉喻用法。現代漢語中,“所見”既可指具體視覺影像(如監控錄像中的“所見畫面”),也可指抽象認知成果(如學術論文中的“筆者所見”),這種雙重語義使其成為漢語表達認知過程的重要語言單位。
“所見”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指“看到的”事物或景象
強調視覺感知的結果,常用于描述觀察到的具體現象。例如《晉書·嵇康傳》中記載:“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這裡的“所見”即表示親眼所見的内容。
表示“見解或意見”
用于表達個人觀點或主張,例如成語“英雄所見略同”。此用法在《漢書·儒林傳》中也有體現:“質問疑誼,各持所見”,意為不同人持有各自的見解。
清代詩人袁枚創作的五言絕句《所見》,以“所見”為詩題,特指詩人偶然目睹的牧童捕蟬場景。例如:“牧童騎黃牛,歌聲振林樾”。此處的“所見”既包含視覺觀察,又帶有藝術化的意境表達。
提示:若需了解袁枚《所見》全詩賞析或更多古典文獻用例,可進一步查閱古詩集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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