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舊指朝廷每年向外族輸納的錢物。 宋 蘇轼 《富鄭公神道碑》:“上命禦史中丞 賈昌 朝館伴,不許割地而許增歲币。” 清 黃遵憲 《馮将軍歌》:“何物島夷橫割地,更索黃金要歲币。”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五章第一節:“ 唐 對 回纥 的援助如此重視,報酬如此優厚, 回纥 如果再攻掠 唐 邊境,就會喪失歲币。”
(2).指地方每年向國家繳納的錢物。《明史·武宗紀》:“夏五月丙申,減 蘇 、 杭 織造歲币。”
歲币是中國古代中央政權向周邊政權定期繳納的錢財或物資,多見于中原王朝與邊疆民族政權籤訂的合約中。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漢代的和親政策,但制度化始于北宋與遼國籤訂的《澶淵之盟》(1005年)。根據協議,北宋每年向遼國輸送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
從政治屬性看,歲币具有雙重性質:表面是"饋贈"體現宗主國姿态,實為軍事弱勢下的妥協産物。經濟層面構成國家財政的固定支出項目,如南宋向金國繳納的歲币占年度財政收入的2.4%(據《宋會要輯稿》記載)。文化意義上,這種以經濟換和平的方式深刻影響了中國古代的邊疆治理思想。
該制度在曆代演變中呈現出不同形态,明代稱"市賞",清代發展為"朝貢貿易"。值得注意的是,歲币不同于戰争賠款,其繳納以締結合約為前提,具有持續性和周期性特征。現代學者指出,這類支出雖暫時緩解軍事沖突,但長期削弱了中央政權的經濟實力(《中國古代外交制度史》)。
“歲币”是中國古代中央政權為維持和平關系,每年向外族政權或地方繳納的錢物。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解析:
雙重含義
曆史背景
宋朝是歲币政策的典型代表,主要因軍事弱勢而采取“以財換和”策略。例如:
短期效果
長期影響
歲币是特定曆史環境下的一種妥協手段,雖短期内緩解沖突,但長期加劇了宋朝的財政和軍事危機。如需更詳細數據(如金國歲币數額),可查閱《續資治通鑒長編》等史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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