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久欠的稅賦或債務。 唐 杜牧 《吏部尚書崔公行狀》:“民有宿逋不可減於上供者,必代而輸之。” 宋 吳處厚 《青箱雜記》卷六:“ 章聖 踐祚之初,天下宿逋,數百萬計。” 明 宋濂 《貞節堂記》:“初, 思恭 嘗娶妻生一子,貧寓外家, 莊 遺錢使營生産,且償 思恭 之宿逋。” 清 趙翼 《連日筆墨應酬書此一笑》詩:“言情篇什貴雋永,豈比宿逋可催讨。”
宿逋(sù bū)是漢語中的一個書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長期拖欠未還的債務或賦稅。以下從詞典釋義、字源、用法及權威文獻角度進行詳細解析:
基本定義
宿逋指積欠已久、逾期未清償的債務或稅款,強調拖欠時間較長且尚未結清的性質。
例: “清理宿逋”意為追繳長期拖欠的款項。
詞性分析
二字組合強化了“曆史遺留的拖欠款項”之意。
古代典籍
現代辭書
《漢語大詞典》明确釋義:“宿逋,舊欠的賦稅或債務。”(引自《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987頁)
《現代漢語詞典》标注為書面語,釋義:“久欠不還的債。”
多用于財政、法律或曆史文本,描述政府賦稅、企業債務或個人欠款等長期未解決的拖欠問題。
積欠、陳債、舊賬、逋負(“逋負”更側重“拖欠”行為,“宿逋”強調時間跨度)。
清償、結清、現款。
二字結合最早見于唐代財稅文書,成為官方表述欠稅的固定詞彙。
中華書局影印本,2013年。
二十四史系列,可參考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注:部分古籍原文需通過專業數據庫檢索,公衆可訪問國家圖書館“中華古籍資源庫”查閱影印本。)
“宿逋”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宿逋(sù bū)指長期拖欠的稅賦或債務。其中:
文獻用例:
現代語境: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主要用于古文或曆史研究,描述古代財政或民間債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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