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誦讀經書之言。《詩·大雅·桑柔》:“大風有隧,貪人敗類,聽言則對,誦言如醉。” 鄭玄 箋:“貪惡之人,見道聽之言則應答之,見誦《詩》《書》之言,則冥卧如醉。”
(2).猶誦讀。 宋 沉作喆 《<寓簡>序》:“予屏居山中,無與晤語,有所記憶,輒寓諸簡牘……已而誦言之,則欣然如見平生故人抵掌劇談,一笑相樂也。”
(3).公開聲稱;明說。誦,通“ 訟 ”。《漢書·高後紀》:“ 平陽侯 馳語太尉 勃 , 勃 尚恐不勝,未敢誦言誅之。”《史記》作“訟言”。《續資治通鑒·宋徽宗政和元年》:“然意廣才疏,凡所當為,先於公座誦言,故不便者得預為計。”
(4).稱頌之言。 明 範景文 《張蓬元<撫畿疏草>序》:“餘於上之知公用公,以蔔太平,而未暇誦公,公亦非一二誦言所可既也。”
“誦言”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後的詳細解釋:
誦讀經書之言
誦讀行為本身
公開聲明或主張
佛教與文學引申義
稱頌之言(較少用)
建議結合《詩經》《漢書》等原典及權威詞典(如滬江詞典、漢典)進一步考察具體語境中的語義差異。
誦言(sòng yán)是指朗讀、背誦或宣讀一段文字或特定的言辭。它可以是宗教儀式中的禱詞,也可以是文學作品、詩歌、演講稿等。
誦言的部首是言字的右邊部分口,共有6畫。
誦言一詞最早出現在《尚書·周書·仲虺之誦言》中,用于描述仲虺朗讀樂譜的場景。後來逐漸泛指朗讀、背誦或宣讀一段特定的文字或文辭。
誦言的繁體字為誦言。
古時候,誦言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用的是古文字體,具體寫法為「誦言」。
1. 在寺廟裡,僧侶們每天早晚都會誦經誦言。
2. 在學校的音樂會上,學生們通過誦言帶來了動人的演唱。
1. 朗誦:指聲音洪亮地誦讀或背誦。
2. 背誦:指将課文、文章等用記憶的方式默記,并能準确複述。
3. 宣讀:指出聲地讀出一段文字或宣告一件事情。
1. 唱誦:意為用歌唱的方式進行誦讀。
2. 朗讀:意為洪亮地讀出。
3. 整誦:意為将一段文字連續地讀完。
默讀:指通過閱讀的方式理解文字,不發出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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