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周 代官名。掌為王者述說四方久遠故事,說明各地風俗所忌諱的言語;王者巡狩,隨從王車左右。《周禮·地官·誦訓》:“誦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掌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則夾王車。”《國語·楚語上》:“倚幾有誦訓之諫。” 韋昭 注:“誦訓,工師所誦之諫,書之於幾也。”《續資治通鑒·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知雜禦史 趙湘 請依《周禮》置土訓、誦訓,纂録所經山川古迹風俗,以資宸覽。”
(2).指誦讀訓誡之言。 梁啟超 《變法通議·自序》:“今專标斯義,大聲疾呼,上循土訓、誦訓之遺,下依矇諷鼓諫之義,言之無罪,聞者足興。”
誦訓是漢語詞彙中具有特殊訓诂學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字源與文獻應用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義分解 “誦”字本義為朗讀、陳述,《說文解字》釋作“諷也”,段玉裁注雲“誦則非直背文,又為吟詠以聲節之”;“訓”字本義為說教解義,《爾雅·釋诂》稱“訓,道也”,《說文》解作“說教也”,特指對古籍的注解闡釋。
二、職官制度中的原始概念 該詞最早見于《周禮》職官體系,指代“誦訓”官職。據《周禮·地官》記載,其職能為“掌道方志,以诏觀事”,具體包含“說四方所識久遠之事,以告王觀博古所識”,即通過誦讀講述曆史地理知識輔助君王治國。
三、訓诂學延伸義 在經學闡釋傳統中,該詞演變為“誦古訓以教人”的學術方法。清代戴震《孟子字義疏證》提及“誦訓”包含雙重維度:既指對經典文本的誦讀實踐,又強調通過訓釋揭示典籍深層義理。
四、文獻應用實例 《國語·楚語》載申叔時論教太子之法,明确将“誦訓”列為教育手段,韋昭注雲“誦訓,謂若今講讀疏義”,印證其作為知識傳播載體的曆史功能。
“誦訓”是一個具有曆史深度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解析:
周代官職名稱
誦讀訓誡的行為
“誦訓”最初是周代兼具曆史顧問與禮儀指導職能的官職,後衍生為通過誦讀傳遞規谏的文化行為。其演變反映了古代政治制度與文化傳播的密切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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