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送考 ”。
亦作“ 送攷 ”。1.送考生參加考試。 明 王世貞 《科試考二》:“是歲始令先投詩文,禮部擇可取者送考。”
(2).送交考問。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禀帖贅說》:“據禀,以其種地三十畝,節年欺隱未入流水,卑職以匆匆之 曲阜 送攷,但準差拘,未究其欺隱果實與否。”
“送考”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延伸,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作為成語,“送考”由“送”(送别)和“考”(考試)組成,字面意思是送别考生,表達對其考試順利的祝福。這一用法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尤為常見,因考試被視為人生重要節點,送考行為體現了對考生的關懷與鼓勵。
需注意,“送考”的核心仍是表達支持與祝福。盡管低權威來源提到“考場外等待”的細節,但其本質與高權威解釋一緻。曆史用法中的“審問”義項僅適用于特定文獻,日常使用中無需刻意區分。
《送考》是指陪同或護送某人前往考試地點。在考試前,親友或老師會陪同考生前往,以表達關心和祝福。
《送考》的拆分部首是“辶”(辵)和“攵”,分别代表“走”的意義和“攻擊”的意義。它共有12個筆畫。
《送考》這個詞最早出現于明代,屬于漢語詞彙,用于描述陪同考生前往考場的行為。
《送考》的繁體字為「送考」,保持了與簡體字相同的意思和拆分部首。
在古代,有些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然而,《送考》這個詞在古代與現代的寫法基本一緻,沒有明顯的差異。
1. 我明天要去送考,希望我的朋友能順利通過考試。
2. 他們送考的時候,都給了我很多鼓勵和祝福。
1. 送行:陪同或護送某人離開。
2. 送别:陪同或護送某人告别。
3. 送禮:給予他人禮物以表示關心或祝福。
陪考、陪同考試、陪讀
自考、獨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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