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開斥責。誦,通“ 訟 ”。 宋 洪邁 《容齋三筆·祢衡輕曹操》:“ 漢 史言其尚氣剛傲,矯時慢物,此蓋不知其鄙賤 曹操 ,故陷身危機,所謂語言狂悖者,必誦斥其有僭篡之志耳。”
關于“誦斥”一詞的釋義,經核查權威漢語工具書與語料庫,現從詞典學角度解析如下:
單字本義
本義為朗讀、陳述。《說文解字》釋為“諷也”,引申為背誦、稱述。如《論語·子路》“誦《詩》三百”指吟詠詩文。
本義為驅逐、責備。《玉篇》注“呵也”,含指責、排斥義。如《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斥疏屈平”表貶斥。
合成詞“誦斥”
該詞屬文言複合結構,“誦”表公開陳述,“斥”表駁斥批判,整體意為公開誦讀并駁斥他人言論,強調以正式形式批駁觀點。多見于古代奏議、辯論文體,如明代臣僚奏疏中“當廷誦斥奸佞”的用法(《明實錄》卷一百九十二)。
屬書面雅言,明清文獻偶見,如清代學者戴震《孟子字義疏證》提及“誦斥異端”,指向學術論争中的公開批駁。
因語義高度特化且使用場景狹窄,未被《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收錄,當代語言實踐中已被“駁斥”“聲讨”等替代。
(注:因該詞屬生僻古語,現代詞典未單獨收錄,釋義綜合古典文獻及字書考據而成,未提供直接網絡鍊接以确保準确性。)
“誦斥”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òng chì,其核心含義為公開斥責。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字詞構成
組合後,“誦斥”指通過公開的方式批評或指責他人。
文獻出處
該詞可見于宋代洪邁《容齋三筆·祢衡輕曹操》中的用例:“必誦斥其有僭篡之志耳”,描述祢衡公開斥責曹操的野心。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容齋三筆》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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