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吃自己兒子的肉以媚主邀功。 宋 蘇轍 《乞誅竄呂惠卿狀》:“食子徇君也,而推其忍,則至於弑君。”參見“ 食子 ”。
“食子徇君”是一個漢語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讀音:shí zǐ xùn jūn(部分文獻注音為“sì zǐ xùn jūn”,但現代通用讀音為“shí”)
含義:指為了讨好君主或謀求功名,不惜吃掉自己兒子的肉,形容極端殘忍、喪失人性的行為。
該成語通過極端行為揭示權力欲望對人性的扭曲,常用于批判政治或道德層面的極端利己主義。其典故與“易子而食”有相似背景,但更強調主動的獻媚邀功。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宋代曆史文獻。
《食子徇君》是一個成語,意為為了效忠于君主,願意吃自己的子女。這個成語形容一個人無私奉獻、盡忠職守,甘願犧牲自己的家庭利益為國家或君主服務的精神。
《食子徇君》這個詞的拆分部首為“食”、“子”、“徇”和“君”。其中,“食”讀音為“shi2”,意思為“食物”;“子”讀音為“zi3”,意思為“孩子”;“徇”讀音為“xun4”,意思為“忠于”;“君”讀音為“jun1”,意思為“尊稱”。
《食子徇君》這個詞總共包含了16個筆畫。
《食子徇君》這個詞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明代作家馮夢龍所著的《喻世明言》。在這個小說中,有一則《食子徇君》的寓言故事,用來反映忠誠和無私的精神。繁體字“食子徇君”的寫法為“食子殉君”。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食子徇君”可寫作“飠子徇君”或者“飠⿰㐅孫徇君”。其中,“飠”是“食”的古體字,“㐅”是“子”的古體字,“⿰”是兩個字形結構相連的部首關系。
這個詞可以在句子中使用,例如:“他以《食子徇君》的精神,舍棄了自己的利益,全心全意為國家服務。”
組詞:食子、徇君;
近義詞:視死如歸、舍己為人;
反義詞:自私自利、背離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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