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gal petifogger;shyster] 挑唆别人打官司,借以從中牟利的人
沈大年又補了一張呈子,知縣大怒,說他是個刁健訟棍,一張批,兩個差,押解他回 常州去了。——《儒林外史》
唆使别人打官司,借以從中取利的惡棍。 清 張集馨 《道鹹宦海見聞錄·戊戌三十九歲》:“ 平定州 訟棍已革生員 郭嗣宗 ,借其出嫁女自刎案,京控三次,省控四次,欽差行轅控二次。”《儒林外史》第四十回:“ 沉大年 又補了一張呈子。知縣大怒,説他是個刁健訟棍,一張批,兩個差人,押解他回 常州 去了。” 巴金 《春》六:“奇怪!他不是律師,又不是訟棍,怎麼靠打官司發財?”
“訟棍”是一個具有貶義色彩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解析:
訟棍(拼音:sòng gùn)指舊社會中通過挑唆他人進行訴訟、從中非法牟利的人。這類人通常不具備合法法律職業身份,利用法律漏洞或煽動糾紛獲取利益。
在現代語境中,“訟棍”有時被用來貶稱某些通過不道德手段(如濫用法律程式、惡意訴訟)謀取金錢或權力的律師,強調其行為違背職業道德。
該詞反映了傳統社會對濫用司法程式的批判,也在當代成為警示法律從業者需恪守職業道德的典型負面标籤。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如《儒林外史》中的情節),可參考漢典、搜狗百科等來源。
訟棍(sòng gùn)一詞是漢語中的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其中,“訟”字為左右結構,由“言”和“龍”兩個部首構成。 “言”字表示與語言、言論有關;“龍”字則表示神話中的巨龍。而“棍”字由三個部分組成。上部為“木”字,表示與樹木、木制品有關;中部為“氏”字,表示世家、姓氏;下部為左右結構的“寸”,表示長度單位寸。
“訟棍”這個詞源于古代漢字的寫法。在繁體字中,“訟”字寫作“訟”,字形中多了一個“言”字旁,突出了與言辭訟争有關的含義。而在古時候的漢字中,“訟”字還有多種寫法,如篆書中的“讠”字較為常見。
訟棍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在古代,訟棍指的是一種由法官或仲裁人在庭上使用的木棍。它在法庭上象征着裁決的權威和正義的力量。因此,“訟棍”這個詞在現代漢語中也用來形容那些以言辭訟争為主要手段的人。
以下是關于“訟棍”的用法示例:
1. 他是一個了解法律的訟棍,經常利用法律漏洞為自己争取利益。
2. 雖然他是一個聰明的訟棍,但是在道義上他并不得人心。
3. 這個訟棍為了勝訴不擇手段,完全不顧他人的利益。
與“訟棍”相關的組詞有:訟師、訟務、訟案、訟辯等。
與“訟棍”相近義的詞有:強辯士、律師、辯護人。
與“訟棍”相反義的詞有:和解者、調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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