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魏 晉 南北朝 時期,州郡長官遷轉離任,其屬僚隨之遷轉,謂之“送故”。《晉書·範甯傳》:“方鎮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為送故。米布之屬,不可稱計。”《宋書·謝方明傳》:“尋更加 晉陵 太守,復為驃騎長史、 南郡 相……時 晉陵郡 送故主簿 弘季盛 、 徐壽之 并隨在西。”《梁書·文學傳上·庾於陵》:“ 齊 隨王 子隆 為 荊州 ,召為主簿… 子隆 代還,又以為送故主簿。”
(2).贈送財物助辦喪事。《南史·劉湛傳》:“﹝ 湛 ﹞父 柳 亡於 江州 ,府州送故甚豐,一無所受。”
送故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義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層:
一、曆史語義
送别故舊 指與舊友、同僚或尊長分别時的禮儀行為。《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時引《晉書·王渾傳》為例:"渾不尚刑名,處斷明允。罷山陽官送故錢布,百姓追思之。"此處的"送故"指官員離任時,下屬以財物相贈的慣例,屬古代官場禮儀。
人事更疊制度 《資治通鑒·齊紀六》胡三省注:"送故,謂僚佐饋赆。"《中國官制大辭典》解釋為魏晉南北朝時期形成的制度,屬員需向離任長官贈送錢物,該制度後被明令禁止。
二、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标注其為古語詞,現代漢語中已轉化為特定場景的修辭用法。如文學作品中"長亭送故"等表述,多用于營造古典意境。北京大學出版社《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指出,該詞在唐宋詩詞中常與"迎新"對舉,形成哲學層面的時空對照隱喻。
“送故”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因時代和語境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包含以下兩層核心釋義:
含義:指地方州郡長官離任或遷轉時,其屬僚隨同調任,或向離任長官贈送財物、人力等。這一現象在漢晉至南朝時期尤為普遍,逐漸演變為官場腐敗的溫床。
含義:指向喪家贈送財物以助辦喪事,體現對逝者的尊重和人情往來。例如《南史·劉湛傳》中提到官員劉湛之父去世時,官府“送故甚豐”,但劉湛未接受。
該成語源自官場更替現象,原指送别舊官、迎接新官,後泛指新舊交替或人事往來中的禮儀活動。例如唐代元稹《授馬總檢校刑部尚書制》中批評“迎新送故之困”,反映出此類活動對民生造成的負擔。
“送故”在不同語境下的含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如《晉書》《南史》中的記載),可參考、5、8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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