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魏 晋 南北朝 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晋书·范宁传》:“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宋书·谢方明传》:“寻更加 晋陵 太守,復为驃骑长史、 南郡 相……时 晋陵郡 送故主簿 弘季盛 、 徐寿之 并随在西。”《梁书·文学传上·庾於陵》:“ 齐 随王 子隆 为 荆州 ,召为主簿… 子隆 代还,又以为送故主簿。”
(2).赠送财物助办丧事。《南史·刘湛传》:“﹝ 湛 ﹞父 柳 亡於 江州 ,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
送故是汉语中具有历史语义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包含两层:
一、历史语义
送别故旧 指与旧友、同僚或尊长分别时的礼仪行为。《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时引《晋书·王浑传》为例:"浑不尚刑名,处断明允。罢山阳官送故钱布,百姓追思之。"此处的"送故"指官员离任时,下属以财物相赠的惯例,属古代官场礼仪。
人事更迭制度 《资治通鉴·齐纪六》胡三省注:"送故,谓僚佐馈赆。"《中国官制大辞典》解释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的制度,属员需向离任长官赠送钱物,该制度后被明令禁止。
二、语义演变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标注其为古语词,现代汉语中已转化为特定场景的修辞用法。如文学作品中"长亭送故"等表述,多用于营造古典意境。北京大学出版社《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指出,该词在唐宋诗词中常与"迎新"对举,形成哲学层面的时空对照隐喻。
“送故”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因时代和语境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包含以下两层核心释义:
含义:指地方州郡长官离任或迁转时,其属僚随同调任,或向离任长官赠送财物、人力等。这一现象在汉晋至南朝时期尤为普遍,逐渐演变为官场腐败的温床。
含义:指向丧家赠送财物以助办丧事,体现对逝者的尊重和人情往来。例如《南史·刘湛传》中提到官员刘湛之父去世时,官府“送故甚丰”,但刘湛未接受。
该成语源自官场更替现象,原指送别旧官、迎接新官,后泛指新旧交替或人事往来中的礼仪活动。例如唐代元稹《授马总检校刑部尚书制》中批评“迎新送故之困”,反映出此类活动对民生造成的负担。
“送故”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如《晋书》《南史》中的记载),可参考、5、8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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