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四種上乘的音樂。《楚辭·大招》:“ 代 秦 鄭 衛 ,鳴竽張隻。 伏戲 《駕辯》, 楚 《勞商》隻。謳和《揚阿》, 趙 簫倡隻……四上競氣,極聲變隻。” 洪興祖 補注:“四上,謂聲之上者有四,謂 代 秦 鄭 衛 之鳴竽也, 伏戲 之《駕辯》也, 楚 之《勞商》也, 趙 之簫也。”《初學記》卷十五引 南朝 梁 王暕 《觀樂應诏》詩:“參差陳九夏,依遲分四上。”一說:四、上,為笛色譜中兩種音調。四即宮,上即商。“四上競氣,極聲變隻”,謂宮聲由商而争上,至極而變。見 蔣骥 《山帶閣注楚辭·馀論下》引 清 毛奇齡 《竟山樂錄》。
(2).指國君。《呂氏春秋·知分》:“踐繩之節,四上之志, 三晉 之事,此天下之豪英。” 高誘 注:“踐繩之節,正直也。四上,謂君也。卿、大夫、士與君為四,四者之中,君處其上,故曰四上之志。”
"四上"作為漢語複合詞,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重核心含義:
一、古代樂律學術語 在先秦音樂理論體系中,"四上"特指宮、商、角、徵四聲的上位音級系統。《國語·周語下》記載:"四曰蕤賓,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律呂不易,無奸物也。細鈞有鐘無镈,昭其大也。大鈞有镈無鐘,甚大無镈,鳴其細也。大昭小鳴,和之道也。和平則久,久固則純,純明則終,終複則樂,所以成政也,故先王貴之。"該體系通過四聲與十二律的對應關系構建音階系統,成為後世"五音十二律"理論的重要基礎。
二、現代統計學術語 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标準》将"四上企業"定義為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規模以上服務業四類達标企業的統稱。具體标準包括: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建築業企業需取得資質等級,批發業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零售業500萬元以上,住宿餐飲業200萬元以上。這類企業構成國民經濟核算的基礎數據來源。
“四上”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文獻及使用場景具體分析:
音樂領域的含義
在《楚辭·大招》中,“四上”指四種上乘音樂形式,包括代秦鄭衛的鳴竽、伏戲的《駕辯》、楚國的《勞商》和趙國的箫樂()。另有觀點認為,“四上”是笛色譜中的兩種音調,“四”對應宮音,“上”對應商音,描述音調變化()。
古代政治語境中的含義
《呂氏春秋·知分》提到“四上之志”,高誘注将其解釋為“國君”,因古代等級中君位于卿、大夫、士之上,故稱“四上”()。
注意:當前部分網絡資料将“四上”誤作“四年級上冊”的縮寫(如-8),但此用法僅限現代教育場景,與古漢語原意無關。若需了解教材相關内容,建議明确标注“四年級上冊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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