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convict awaiting execution] 等待執行死刑的囚犯
已************,尚未執行的囚犯。 明 湯顯祖 《牡丹亭·硬拷》:“寫完,發與那死囚,於斬字下押箇花字。” 鄭振铎 《桂公塘》:“船上的人們如待決的死囚似的,默不出聲,緊緊的擠在一處。”
“死囚”指被判處死刑但尚未執行的囚犯,具體解釋如下:
法律狀态
指已通過司法程式被判處死刑(包括立即執行或緩期執行),但尚未實際執行刑罰的囚犯。
詞源與構成
“囚”本義為拘禁(《說文解字》),引申為被監禁的人;“死囚”即“被判處死刑的囚犯”。
適用條件
根據《刑法》第48條,死刑僅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且需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例如:故意殺人、綁架、恐怖活動等嚴重暴力犯罪可能涉及死刑判決。
執行程式
文學描述
現實案例
如綁架撕票、惡性殺人案件的罪犯,經審判後成為死囚,等待最終執行。
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8-50條。
死囚指的是已經判決死刑或即将執行死刑的囚犯。
死囚的拆分部首是歹(dǎi)和囗(wéi),共有6個筆畫。
死囚一詞來源于漢語,屬于現代漢語詞彙。在繁體字中,死囚被寫作「死囚」。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死囚的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仍然是以「死囚」來表示。
1. 這個殺人犯被判為死囚,将會在本周執行死刑。
2. 他對自己的罪行感到深深的悔意,因為他知道成為死囚意味着生命的終結。
1. 死刑:指由法律判決并執行的最高刑罰,即被剝奪生命。
2. 囚犯:指被關押在監獄或其他法定場所的人。
3. 判決:指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判定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的決定。
1. 死刑犯
2. 絕刑犯
3. 處決犯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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