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一種遊藝活動。參加者共同以某一事物為中心,叙說有關典實,比賽誰知道得多。《太平廣記》卷一九七引 唐 盧言 《盧氏雜說·沉約》:“ 梁武帝 多策事,因有貢徑寸栗者,帝與 沉約 策栗事,帝得十餘事, 約 得九事。”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華陽博議下》:“六代文人之學,有徵事,有策事……策者暗舉所知,令人射覆,中者為優,如 沉約 得三, 劉顯 失一之類是也。 齊 梁 之交,此風特盛,亦猶 晉 之清言。”
策事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深度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謀劃、決策事務”。從構詞結構分析,“策”本義為竹制的馬鞭,引申為謀略、計策;“事”指具體事務或行動。兩字組合後,強調通過策略性思考處理事務的過程。
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策事”特指古代文人雅士通過推演典籍中的典故來較量才學的活動,常見于魏晉時期的清談文化。例如《南史·王儉傳》記載:“儉嘗使賓客隸事,多者賞之,事皆窮,唯盧江何憲為勝,乃賞以五花簟、白團扇。坐簟執扇,容氣甚自得。儉後稍集,隸事,儉顧問秀才劉俣,俣曰:‘虞卿以顧眄而捐相印,蔺相如以睨柱而重秦威。’儉以坐者多,俣所對,未有此,即以為主,令俣策事。”此處“策事”指以典故應對的才智比拼。
在現代漢語語境中,“策事”一詞的使用頻率較低,但在學術研究中仍保留其古典意涵。例如《辭源》将其解釋為“考校典故,較量才學”,突顯其文化史價值。該詞體現了中國古代知識分子對經典知識的掌握與運用能力,是傳統文化中“以文會友”精神的具象化表達。
“策事”是古代的一種知識競答類遊藝活動,其核心特點如下:
基本含義
參與者圍繞某一特定事物(如典故、曆史事件等),通過叙述相關典實進行知識比拼,以所知多寡定勝負。例如《太平廣記》記載,梁武帝與沈約曾以“栗子”為題展開策事,前者答出十餘條相關典故,後者答出九條。
活動形式
屬于文人雅集性質的智力遊戲,形式上類似于“射覆”(猜測隱藏事物)。參與者需“暗舉所知”,即不直接點明事物,而是通過暗示典故讓對方猜測所指内容,答對者勝出。
盛行時期
該活動在六朝至齊梁時期尤為流行,常被視為文人學識的象征,與晉代的清談之風有文化承襲關系。
補充說明:策事不僅考驗參與者的知識儲備,也反映古代文人對典籍的熟悉程度。現代可通過《太平廣記》《少室山房筆叢》等古籍了解具體案例。若需進一步探讨其與“徵事”等類似活動的區别,可參考六朝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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